第三模块 保持业务符合竞争规则

一、竞争政策 Competition Policy

1. 竞争政策的原因

  • 完全竞争
    企业就无差别产品展开竞争,且基本上每个人的定价都等于边界成本。消费者可以享受全部的消费者剩余,即可以创造出的全部剩余的最大值.

  • 卡特尔化
    当存在垄断企业或卡特尔组织时,这意味着要么单一企业主导各自的市场,要么几家企业合力,表现得像一个单一的垄断企业,会索取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

  • 垄断利润
    垄断价格减去边际成本

  • 无谓损失
    有消费者愿意支付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却不愿意支付垄断价格

  • 竞争政策(美国的反托拉斯政策)原因
    完全竞争迫使企业:
    1.创新
    2.产品差异化
    3.倾听消费者需求,重视其价值
    4.高效率生产
    5.全力提升产品
    卡特尔化
    1.允许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并由消费者承担
    2.使企业降低风险,不存在产品开发或差异化风险
    3.忽视消费者及其需求
    4.低效率生产
    5.寻求垄断租金

2. 手段

  1. 禁止卡特尔
    限制或禁止竞争者之间或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签订限制竞争的协定或契约
  2.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禁止或试图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禁止企业为试图取得这种市场支配地位而采取的反竞争行为。
  3. 控制企业合并

二、卡特尔禁令 Ban on Cartels

1. 卡特尔协议 Cartel Agreements

通过分析企业或市场动向,来识别企业串谋行为。如何发现:

  1. 共同提价、相关性高
  2. 企业划分势力范围

2. 对卡特尔有利的因素

  1. 生产同质产品(公司会就此了解彼此的动态,使卡特尔更易维持)
  2. 易于监控价格和销售
  3. 如果所在的竞争市场可被预测(即存在技术方面的可预测性、需求非常稳定或具有可预测性、果市场具有很强的季节性),需求会遵循某种规律变化。 而如果成本是可预测的或是众所周知的,要建立卡特尔就会更加容易
  4. 有卡特尔经验

3. 示例

卡特尔的几个案例:啤酒、洗衣粉、电梯
卡特尔特点:需要一定程度的协调、合作以及沟通才能形成一个卡特尔,沟通越好,就越容易形成卡特尔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Abuse Control

1. 定义市场及衡量市场势力 Market Power

  • 如何定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首先要定义相关市场是什么
    2.企业是否在该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3.企业行为,是否损害了竞争对手 (的利益) 或将其排除在了该特定市场以外

1. 定义市场:产品、地域、消费者

  • 假定垄断者测试HM/SSNIP-Test,用于定义相关市场
    一个假定垄断者即HM,能否通过一个幅度不大但有意义的非临时性提价来增加利润。如果答案是不能获益,那实际上假定垄断者的利润减少,即提高价格会导致利润减少,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将最接近的替代品纳入该市场,接着重复进行这一测试,如果一个假定垄断者确实能通过提高价格增加利润,我们就正确地界定了相关市场。基本上这个测试会反复进行,直到你正确地定义了市场为止。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看看当前市场上活跃的公司数量,并且假定它们都被一家公司所取代,被一个垄断者取代,如果该垄断者能通过提高价格增加利润,那么我们所看到的就是市场的正确定义。

2. 如果提价,是什么力量在阻止公司扩张或是增加利润:

  • 需求方替代品,新产品。
  • 供应方替代品,新竞争对手

3. 如果想要进行SSNIP测试,所需要的了解的信息:

需求弹性、供给弹性
交叉价格弹性:替代品为正,互补品为负

4. 如何衡量市场集中度?

  • 市场集中度。市场内企业的数量。
  • 行业集中率。N家(4家)最大企业的市场份额计算
  • HHI指数(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
    HHI=已知某一行业中所有公司的市场份额,求得每一个份额的平方值,最后再将所有平方值相加,计算得出的结果都将介于0到10000之间,0基本意味着市场上小公司的数量无限,而10000则是只有一个垄断者时的HHI指数,兼并及竞争管理机构常常将这一指数作为参考。
    HHI的值的意义:
    1.若HHI指数低于1000,集中度就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2.市场中有超过十家实力相当的企业在彼此竞争,若HHI指数等于1000至1800之间的某值,该区间代表了,从适中到高度集中的情况,这时兼并可能会被允许,但或许会被要求附上一些条件
    3.当HHI指数高于1800时,基本可以确定一项兼并会在许多细节上被深入调查

2. 市场圈定的形式

  • 任何巩固现有市场结构,使其他人或公司难以进入市场并改变现状的行为,都可以被视为是一种市场圈定。
  1. 独占交易。企业通过拟定采购合约来阻止其他人,向竞争对手销售或购买产品。如:以加油站为例,它们总是向相同的供应商购买汽油。
  2. 搭售。当企业售卖一件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产品时,会附上条件要求消费者,购买第二件没有市场影响力的产品。如:在美国买苹果手机,必须与AT&T签约入网。
  3. 捆绑销售。其中只有一件拥有市场势力,但你给捆绑购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提供折扣。如:一首热门歌曲收入
  4. 掠夺性定价。即先设定一个会让你在短期内遭受损失的价格,但是从长远来看,你将会消灭竞争对手,你可以把竞争对手赶出市场,并获得垄断利润。
  5. 拒绝交易。所提供产品的价格,由于使其竞争者在市场中无法经营而缺乏吸引力。拒绝向竞争对手提供关键投入或接口,或者出售投入的价格,会使竞争对手无法赢利。如:微软捆绑播放器,但对对手开放接口少,对手无法开发更好的播放器。
  • 成为垄断企业并不违法,真正违法的是滥用垄断地位。所以在制定策略时,请牢记竞争政策中那些规则和手段,避免隐患以及不得不支付的巨额罚款,或避免越过其他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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