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的南京楼市再爆重大新闻:由于部分新盘在销售中出现失控现象,部分楼盘的认购资格被炒到60万元一个,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紧急约谈12家开发企业,要求他们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将发现的炒卖房号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至此,继雄安新区之后,南京成为第一个公安介入楼市调控的城市。(中国经济网4月23日)
一些炒房者手里有钱,总想在房市上赚取更多的钱,而现实无数次证明,将钱投在房市中,确实是最快捷最省事的赚钱方式。只要赶对了点,跟好了风,就没有赔钱的时候,在炒房这个行当里,不怕你没头脑,就怕你没胆量。“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个说法对炒者来说,照样适用。
这也像是斗地主扎金花,不怕你没智商,就怕你没赌商,不管是斗地主还是扎金花,要的就是一个赌字,只要敢赌,谁都可以成为风口上飞起来的猪。因而,如果顺利,只要成功操作一次,就等于淘到了一大桶金。可是,在一般情况下,从经济角度来说,这并是什么错,而只是犹如炒股一样的事。
但现在,一些地方的情况很特殊,如雄安新区这样的地方,它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新区酝酿的时候,就已经设计好的它的战略定位,如果这样的定位被其它因素打乱,那么它的全部意义就会矮化成一个地区的变相房地产项目,因而,也就等于是简单地开张了一个最大的房地产市场。
这在短期来说,无疑会给当地财政带来可观的尽入,但这对国家长远层面来说,就意味着一艘大船搁浅在了房地产的泥沟里,也意味着国家的一盘大棋被毁在了房地产的炒锅里,这就会影响新区对全国各地的正向拉动作用,从而国家战略层面的意义也无从谈起,因此。对雄安新区这样的地方来说,把炒房者移交公安,就是在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
然而,并不是什么地方都像雄安新区那样,有着不可替代的国家战略意义,因而,在一般情况下,炒房还属于经济范畴的事,尽管人们对炒房者深恶痛绝,但炒房本身并没有错,就像炒股一样,也是市场流通性的必然,而那些过度的炒房者,只是成功钻了政策的空子,如果从道理上来说,这并不应当由公安机关解决,因为只要管理到位,形势预判到位,就不可能发生全民炒房的现象。
雄安是个新区特区,它的政策和国务院批复的精神是一致的,当然会前置性地预铺下特区性质的法律规定,这是特区新区的“有言在先”,换言之,就是有什么样的政策法律,在新区公布成立的那一刻,就已经有了法规效力,而这样的政府细化出台,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性的提前公示,它的意义在于,明确的地告诉人们,哪些事在新区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毫无疑问,那就是涉嫌违法违规。因而,对于雄安新区来说,将违法违规的炒房者移交公安,就是一种“有言在先”的恰当之举。
但是,南京并不具备雄安新区那样的国家战略意义,并且之前也没有新的法规出台并提前公示,因而两者不可同日而语。经济层面的事,还需经济手段来解决,南京楼市的情况再严峻,也还是属于经济层面的事。而对于一地社会经济管理来说,“工具箱”里的工具应当很多才对,因为那标志着平时工作智慧的积累程度,而各种预案的储备,本身就检验着治理思想的维度,维度越多,越能做到“山崩于前而不惊”。
南京楼市放出了终极大招,把炒房者移交公安,这其实是很简单的思维,因为哪个城市都可以做到,但是,当所有的城市都将炒房者移交公安,那还正常吗?尽管在短期内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出师无名”却是个硬伤,不管哪个层面的事,动辄就找公安摆平,它难以为继。公安是国家的公器,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对它的使用才更应当慎之又慎。因此,对于南京楼市放出的终极大招,把炒房者移交公安,这应当从多维度考量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