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
这句老话,我从小就听过。小时候只当成老人唠叨:要孝顺父母,不要做坏事。可人到中年,见得多了,才发现它藏着的东西比道德训诫更深。
最近几年,看新闻、做项目,接触到不少行政领域的案例,我突然觉得这句话特别贴近当下的治理现实。
你会发现,很多行政决策都是在一堆雾气里往前走:信息不全、时间紧、各种不确定因素乱飞。
官员做决定的那一刻,常常只是“尽量不出大错”的选择。
可几年后回头看,人们总能找出一条更完美的路径,好像当初的做法全是失误。
这种事后全知的视角,最容易把“论心”与“论迹”彻底拧乱。
现实里的追责常常是这样的:
一开始规则并不缺,法律和程序都摆在那里。
但等到事后调查,往往不满足于“有没有违法”,而是去揣摩——当初你为什么这么想?是不是有别的目的?
一个已经合规的行为,也可能因为“看上去不像最优方案”被反复质疑。
于是,善行反而被动机怀疑,恶行又未必靠结果来判断,标准全混在一起。
我认识一位基层干部,做过一个挺有创意的公共项目。
当年启动时,资料不完备,谁也不敢说百分之百没风险。
几年后项目效果不错,群众也认可,可审计时还是被倒查:“当时预算为什么不按另一种模式?”
他笑着说:“如果当时要等所有因素都明白,再找一个最完美的方案,这项目早就黄了。”
说完又叹口气,“下一次,我还是少折腾吧。”
那一瞬间,我很能理解他的无奈。
“论心不论迹”——对善行要看动机和尽心。
“论迹不论心”——对恶行要看事实和结果。
这是古人的一套平衡。
对善,不能苛求形式完美;
对恶,不能因为“他可能是好心”就放过。
但我们今天的追责,往往反过来了:
既要求结果完美,又要心思纯白,仿佛只有证明“毫无杂念”才算清白。
这种逻辑下,最理性的选择就是少做,或者干脆不做。
我并不反对问责。
违法要查,失职要查,怠政要查,徇私谋利更要查。
甚至那些明显荒唐、明知会出大问题还硬推的决策,也要给社会一个交代。
但这几类都必须有切实线索,得有事实依据。
不能因为“可能存在”就去全覆盖式排查,更不能靠“自由心证”挑谁查谁。
否则就是把不确定当成武器,让所有正常的工作都变成随时可能被质疑的陷阱。
我常想,如果治理能遵守一个简单的底线——
对善,看心,看尽责;对恶,看迹,看证据——
很多问题都不会这么难。
官员在当时的信息和条件下,守住程序、尽到注意义务,就是合格。
结果不完美,不等于失职。
更不能事后再以“最优解”为尺子去追究,“当初为什么没想到这一步”。
那只是把今天的全知全能套在当时的有限理性上,既不公平,也不理性。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那句老话的另一层意思:
“论心不论迹”,是一种善的包容;
“论迹不论心”,是一种对恶的警觉。
两者都指向一个关键:评价要有边界。
没有边界的监督,不是监督,而是惩罚的欲望在作祟。
当评价的标准变成无边无际的“可能”,人心必然惶惶,谁还敢真正去做事?
或许这就是那句老话最想告诉我们的:
善要宽,恶要严,但标准必须分明。
当我们能守住这条分界,才能既有活力又不失秩序。
否则,人人都在雾中走,谁都可能在下一次“倒查”里变成那个被质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