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一年对隔壁老王来说还真是多事之秋,这不前段时间身体刚好,最近又遇上了糟心事。
话说,这日老王妻子老陈正在家里收拾家务,忽见床垫一角有些突起,似乎有物品压在下面,掀开一看,果不其实,好几张发票类的东西折叠成一个四方的小块,整齐的压在床垫下。找开一看,果真是发票,并且在发票上记载着各种物品的品名及价值,从黄金首饰到钻石、化妆品、包包等等,一合计价值210万元。
老陈吓了一跳,心想这是谁的发票啊,怎会出现在这里?再一想,不对,这是她和老王两夫妻的房间,如果是外人谁会把发票放在他们的床垫下,想来想去,只有老王会干这事了。老王买了这么多的首饰、奢侈品并没有送给自己及女儿,那么只有一种可能,这老家伙怕是外面有人了。
老陈越想越气,血压只往头上窜,拿起电话,立马想打给老王,后来想想,不急于一时,还是在家耐心等着,当她把发票甩到他脸上时,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下午五点,老王结束了与棋友的棋局,哼着小调进了家门。老陈不急不需,从桌子上拿起那几张票据,扔到老王的面前,质问他是怎么回来,刚开始老王还狡辩是替别人保管的,无奈重压之下,他还是忍不住招了,承认自己在外面有人,这些是赠与小三的,并且还给了10万元款项,有转账凭证为证,并将自己与小三的故事娓娓道来。
原来这小三徐娇也是大有来头,当年和老王一起插队下乡且有过一段情,也曾爱得刻骨铭心,死去活来。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有情人终分道扬镳,从此各自成家,再无联系。
前段时间老王参加知青聚会,见到了自己的初恋,并且知悉对方已离婚,并有意再续前缘,重修旧好。徐娇现在孤身一人,能和自己相爱的人重新在一起,自然是再好不过,则两人一拍即可,开始了这段本不该开始的地下情。
02
老陈可不理会这些,自己的婚姻神圣不可侵犯,徐娇从老王这拿走的钱款和财物,可都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再怎么样也要向她讨回来。
于是老陈带着老王去找徐娇,徐娇不但不还款,还极力反驳自己不知道老王已有妻室的事,老陈非常生气,后一纸诉状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财物。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王将该款项赠与徐娇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该赠与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该赠与行为无效后,徐娇应将该赠与所得财产返还给老陈,故判决徐娇返还老陈20万元。
徐娇自然是不服,向中院作出上诉。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抢来的幸福终究是过眼云烟,所谓:不是你的,终不会属于你。徐娇在与老陈的博弈中终是败下阵来,只得收拾行囊,匆匆离开了。
至于,老王与老陈的婚姻生活是否还能继续,这都是后话了,如果老陈放得下,那么可能会有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出现,如果放不下,那也只好say goodbye了,谁叫老王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