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狮子月,王菲也在今天迎来了48岁生日。除了喜欢,很难想到另外一个词来概括王菲。
唱“痴”,她说“就算疲倦,就算是累,也只能执迷不悔”;唱“憾”,她说“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唱“情”,她说“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唱“命”,她说“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
今天的标题,乍看有一点冒犯,王菲哪有这么简单。可这恰恰是她的原话。可能也因为说得出这样的话,歌坛天后一茬又一茬,王菲却永远只有一个。
生日快乐。哪怕你已非昨日,盼能再听你高歌。
毫无疑问,王菲是个天才,嗓音出众,“唱商”极高。从小加入银河少儿艺术团,高二就录制自己的翻唱专辑,在北京也算个不大不小的童星。今天去听小王菲的《风从那里来》,也不得不赞叹那样成熟又动人的声线。
王菲人生中第一件“很王菲”的事情,是18岁那年放弃了就读厦大的机会,远赴香港学习声乐。不久后,她把名字改成王靖雯,踏进群星璀璨的乐坛。
在港人看来,这个叫王靖雯的大陆妹,打扮有点老土,人又拘谨,唱得好听但也没什么特别。王靖雯半红不红的尴尬状态,持续了三四年。
这段时期,她与同属新艺宝的Beyond惺惺相惜,还曾在电影《Beyond日记之莫欺少年穷》中扮演富二代美少女。
黄家驹为当时默默无闻的她写歌,坚定地相信她未来会成为天后。直到1992年,王靖雯凭借《容易受伤的女人》横扫各类榜单,终于为大众熟知。
24岁的王靖雯,曾说自己最大的烦恼是“太红了”。她没有想到,自己最红的时候还远远没有到来。
1993年,王菲自己为一首电视主题曲填词,再度席卷各大颁奖典礼。执迷容易,不悔太难,她在歌里说,这一次,我是自己而不是谁。
这就是《执迷不悔》。人们发现,她不是只会唱都市情歌的花瓶,她的个性即将喷薄而出,谁也挡不住。
黄舒骏在《改变1995》里写那一年的更迭:“歌坛出了一个张惠妹,王菲变王靖雯又变回王菲。”
把名字改回来之后,王菲更加义无反顾地做自己。这一年起,到2004年专辑《将爱》之间的十年,是多数菲迷最为津津乐道的时期。
听她这十年间的歌,有一点无比肯定——王菲领先如今的华语乐坛很多年。
《流星》没有朗朗上口的旋律,却有宏大的意境。流星最大的愿望,竟是离开伴侣,寻找自己美丽的故事。
《浮躁》因被电影《七月与安生》用作插曲而再度被人熟知。在歌里听到这种纯粹的,没来由的兴奋和躁动。同名的整张专辑都洋溢着一种“神经病”的氛围,却让听者痴迷。
《童》是倾泻而出的母爱,里面童童的声音我也就听了几百遍吧。
《百年孤寂》听着像歌剧一样过瘾,只是分不清唱歌的人到底是看开了,还是心死了。
《新房客》初听有不明觉厉之感,其实每一段感情都不过如此:我说你好,你说打扰;一场海啸,抵不过你的一个微笑。一切很好,不缺烦恼。专辑《寓言》的前五首歌也是一个连续的故事:爱情从萌芽到毁灭再到看透。
《花事了》是最后一张专辑的最后一首歌。她低吟浅唱着,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若说花事了,幸福知多少,你可领悟了?
公众面前的王菲,具有段子手和哲人的双重属性。有时候不那么放得开,有时候把段子玩得炉火纯青,有时候怼起人来眼都不眨一下,绝不遵循娱乐圈的一惯套路。
媒体过度关心她的私生活时,她直说“跟你有什么关系”,配以招牌白眼。
荣获2004年台湾金曲奖最佳女演唱人后,她作了如下感言:我会唱歌这个我知道,所以对于评委给我的肯定,我也给予充分的肯定。
虎年春晚后台,记者请她为网友送上祝福。她说,祝大家虎背熊腰。
王菲暗搓搓开了个微博,一开始贫得不行,如今两年多不发一言。窦靖童17岁那年,有网友放出两张母女合照,王菲转发说,“好,各位观众朋友,那么由于时间关系呢,孩子已经长这样了。”
写王菲不太容易,因为她是一个很难被定义和形容的人。
更何况王菲真实的样子,恐怕看客们根本无从知晓。她把报纸上的天后王菲跟真正的自己分得很开。她说,那些报道观众喜欢看,就当小说看吧。
王菲对自己做过如下评价:
她是个俗人,音乐上有点儿小天分,又赶上一个好时代,让她能把那点儿天分发挥到极致,所以她是个幸运的人,我是这么看的。如果她清楚这一点,她应该知足,她的能力仅限于此。她应该独善其身,好好过她的日子,尽情领悟她的真理,避免滔滔不绝地与人分享她那些人生感悟。
要放弃说教,放弃一副看透了的样子,以及永远别想脱俗。她爱唱,那她应该自由地唱,不要有使命感。音乐不是武器,用她去征服别人,不要将它崇高化,把它当成玩具。别在意那些玩具比赛,不然会忽略玩具的乐趣。既不应抗拒赞赏,也不用放在心上。遇到诋毁,最好无动于衷。对各式评价一视同仁。如果厌倦就放弃,可以留恋,但不应被它刺痛。
不应拘泥于形象,无论所谓的形象曾经给她带来过什么。要自然,不要刻意地自然。要恍惚地面对世界,笔直地面对自己。她应该正常的爱与不爱,千万别在乎名誉,那让人深度虚伪的东西。在浮出水面之前,她和我们一样挣扎。
她没有比别人更高尚,只是没有比别人更卑劣。
喜欢王菲,好像没有理由,又好像有数不清的理由
喜欢她时而空灵甜美,时而充满力量的好嗓子。天生歌姬,绝非虚名。
喜欢她唱歌的时候啦儿啦儿的那股仙气儿,喜欢她在mv里无意义地走来走去,晃来晃去。歌者自在,听者也好像飘了起来。
喜欢她的晒伤妆、烟熏妆、羽毛妆,在九十年代的大陆令人新奇,令人着迷。
喜欢她不刻意的自然。这世界上的所有的套路和伪装,在她面前一触即溃。这让情愿活在条条框框里的人气急败坏,也让她背上骂名。
大概这种生活的姿态,是太多人所羡慕的吧。肆意,潇洒,无所顾忌,被生活钳住手脚的我们,怎敢如此?
诸如此类的美,才真叫不可方物。
许多年后赞美女孩子的词汇越来越夸张,稍有点姿色气质的,都被称为“女神”、“仙女”。我初听这些词时极不习惯,总觉得能担起这两个词的女子并不多,王菲肯定算一个。
如今天后早已是半退休状态,与公众保持着足够的距离。偶有新歌发布,也是用“没梳头”的自拍当单曲封面。
去年的“幻乐一场”演唱会,她唱得有点失水准。蝴蝶飞不过沧海,看客们忙着责怪。不过看起来她依旧不会在乎。
48岁的王菲,一双眼睛依旧透亮宁静。她只说自己像粒尘埃,随风飘荡。有人问她控制情绪的方法,她说,不要刻意去控制,知道它来,看着它走。
被吹起又被打落
被吸入被排放
没有意义无所谓方向
不想怎样
——《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