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清晨早锻炼,走至小区附近梁溪河畔,其中靠近新梁溪人家的一条小分支,有人在抽水,挖淤泥,鹏飞指给我看:
“瞧!河底下两辆共享单车,真是可惜,你说是自己的会让它丢河里吗?”
“真是没有公德心!”我气愤之余,拿起手机拍了下来。
今早发现桥头又停了数辆小黄车,多是蓬头垢面的“弃儿”。
再往前走,柳树旁又歇了许多车,一夜之间,生出这么多,有的倒在花丛,撑脚断了。都是八成新的车子,这么遭人遗弃,让人担忧。
百度上也看到有人吐槽,使用共享单车不文明现象层出不穷:挖去识别码,私自加锁,乱停乱放……
当然,绿色出行,共享单车的理念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出在一些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的公民身上。
其实,我个人认为,共享单车的理念真正的涵义是:利他,是佛家所谓的利益众生。
国家鼓励这一举措是利益国民,那么,我们作为泱泱大国的公民,是不是就应该理所应当的认为,这措施是利己的?是该人人为我的?
这么随意的丢弃公共财物,可能是因为一时不方便,或者是一时图方便,可你有没有考虑那些回收人员的方便?
你的无心之举,你知不知道,正昭示出你内心的自私。
如果相关部门又出台一些制约性的条例,像小学生一样的管制,那么公民心里多少是不爽的。可是连小孩子都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什么身为年长的成年人,会做不到呢?
在国外,我们受到许多歧视,难免愤愤不平,可反观自己的言行举止,又是否妥帖,是否能让外国友人由衷地竖起大拇指:“Great!”
最后说一句:跌落河道的共享单车,又何尝不是你跌落的公德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