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此次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这是党中央着眼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行动更自觉,真正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落到实处。
更加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问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重要的政绩。离开了人民这个主语,任何政绩都会失去意义。《通知》明确要求,学习教育要坚持开门教育,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把政绩的“打分权”交到群众手里。真正的政绩,从来不是写在报表里的冰冷数字,也不是挂在墙上的荣誉奖牌,而是刻在人民群众心里的认可与信赖。
更加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要回答“创造什么政绩”的时代课题。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不能只盯着GDP的增速。《通知》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的政绩,必然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政绩。它既要有经济指标的“含金量”,更要有生态环境的“含绿量”、科技创新的“含新量”、民生改善的“含情量”。那种“拣进篮子都是菜”的粗放发展,那种“吃祖宗饭、断子孙粮”的竭泽而渔,不仅不是政绩,甚至是罪过。领导干部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绩”,更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时间会证明,那些甘于寂寞的“潜绩”,往往最有分量。
此次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强调“学查改”一体推进,就是要避免形式主义的“花架子”,让领导干部在办实事、解民忧的过程中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思践悟正确政绩观,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带头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唯有如此,才能让正确政绩观在内心深处真正扎根,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