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十二年里,无论是碰到的同学,还是结识的挚友中,只有这位朋友,在我的心中,大抵是位老师了。
她高挑的身材,总是昂首挺胸的。长长的马尾,跑步时一晃一晃的。白皙的皮肤,红润的嘴唇,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二洁白的牙,十分好看。她的眼睛小但却是十分有神的,与其对视时,浓眉下的小眼平和却含一点严肃,可爱极了。
话说字如其人,果不其然,她的字是很好看的。一开学时,她在黑板上写英语作业,瞬间地,同学们的目光都被吸引了。她两指间捏着一小截粉笔头,在与肩齐平处一笔一划地书写着。一排排秀气的字写好了,同学们一窝蜂拥上来,却不敢靠近,生怕不小心把这隽丽的字蹭掉了。每当她写字时,若有人无意打了乱,则会被周遭同学训斥,二那同学也深感歉意,一时竟有了负罪感。她的字被当作154班镇班之宝,是当子无愧的,连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时常夸赞其“横竖皆有神”。如此的,她的身份确乎像是我的书法老师了。
她的那双白手,不仅写得了一手好字,还画的了一幅好画。每每下课,她端坐桌前,右手拿着一支萝卜铅笔,在纸上勾勾画画。一笔一笔勾绘间一个美女的轮廓出现,她泰然自若地激素添加细节。那一双白手握着笔,如同在纸上跳舞般顺滑流畅。眼睛盯着纸,此时那双小眼也努力张大了些,离纸只有越2厘米的距离,即使教室再乱,也像与她无关。不一会儿,卷发美女诞于纸上,她长舒了口气,揉揉手指,而我却看得傻了眼。
这位朋友,不仅有才,在荣誉榜,她的名字也赫立前面。每每见其登上榜首,总纳着闷,这位朋友究竟何时下了苦工,怎么下的苦工,这着实需要我拜她为师,去学其学之秘籍了。
看了上文,这位神一般存在的人,你一定认为,她会像大明星般傲气。其实不然,她是极亲和的,在往常为人中,她总是像一位普通人一样,摘下她的神之光环。每每听到好笑的事,也是浅浅的一笑。她是极谦卑的;每每面对同学请教,她是耐心地讲解,每递交东西时,也是双手呈之,总是让人好感倍增,这对于我这位有些毛躁还总是自傲的人来说,确乎是应该学习的。
这位朋友身上的优点是一页纸所无法写尽的。她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我身边,却又以老师的高度让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