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阅读《精要主义》第一部分—精要主义者的核心思维模式。
精要主义不是一种教人再多做一件事情的方法,而是一种教人如何做事的不同方法。它是一种思维方式,但要把这种思维方式内化于心绝非易事。
精要主义的本质是三条核心真理:“我选择我要做的事”,“只有小部分事情是最重要的”以及“我能做任何事但不是所有事”。
模式一:选择,一种战无不胜的力量
我们经常会处在很多声音当中,但其实选择权在自己手上,一旦我们放弃自己的选择能力,别的力量或别的人就会插手替我们作出选择。一旦你放弃了选择,你的不加思考的努力就等同于习得性无助。
精要主义者必须高度重视选择能力,将之视为一种战无不胜的力量,它的存在独立于其他任何事情、任何人及任何力量。
模式二:甄别,几乎一切都是噪声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80/20法则,我们努力工作当然重要,但不是说更努力就一定可以带来更多收获,“更少,但更好”。
昨天看到一个视频:他就只做高端客户,因为他深知这个原理,愿意把时间花在更重要的地方而不会为了一点点的利润的低端客户消耗更多的精力。
模式三:取舍,我要的究竟是什么
有所取,必要有所舍。雷曼兄弟的前首席财务官的故事告诉我们,不加选择地进行取舍最后变成工作和生活的界线渐渐消失了。我们要么自己做出艰难的选择,要么允许他人—不论是我们的同事、老板还是客户,替我们作决定。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精要主义者不会问:“我应该放弃什么?”而是问:“我要大干一场的是什么?”
当有一个选项优先于家庭,另一个优先于朋友、健康或工作,而又必须从中进行选择时,我们需要问一问自己:我到底要的是什么?
我可以做任何事但不是所有事,这句话要随时提醒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