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如同一场及时雨,为长期奋战在一线的基层干部送来政策暖意,更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激活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硬支撑”。作为党员,我们当以文件精神为指引,从“破虚、建纲、树正”三方面发力,用实际行动为基层卸下“包袱”,让干部轻装上阵,让担当实干在基层蔚然成风。
破形式之“虚”,立实干之“实”,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抽出身。曾几何时,“一天开三会、材料堆成山”是不少基层干部的日常:明明可以线上沟通的事项,非要层层开会传达;相似内容的报表,要反复填报、多头报送;迎检台账既要“精美装订”,又要“图文并茂”,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如今,《规定》明确要求精简会议文件、规范督查考核,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带头落实——上级部门少发“指令性”通知,多到田间地头听实情;基层党员少做“表面文章”,把功夫下在解决群众难题上。
建机制之“纲”,固减负之“本”,让基层减负有“长效保障”。基层减负不是“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湿。《规定》强调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就需要我们党员主动参与制度建设:一方面,推动建立“基层事项准入清单”,不该基层承担的任务坚决“砍”掉,防止“责任甩锅”;另一方面,畅通基层反馈渠道,对变相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及时提醒、坚决抵制。比如,某乡镇党员带头建立“报表共享平台”,让数据“多跑路、干部少跑腿”,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让减负成果落地生根。
树政绩之“正”,行担当之“真”,让基层干部把心思用在“为民服务”上。过去,一些地方以“留痕多少”“材料好坏”评判工作成效,导致基层干部陷入“重痕迹、轻实效”的误区。如今,《规定》明确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这就需要我们党员带头转变观念:考核工作时,多看看群众的“笑脸”,少查些书面的“痕迹”;评价干部时,多关注办实事的“实效”,少纠结报表的“完美”。就像驻村党员老李,放下“拍照留痕”的执念,把时间花在帮村民修水渠、引产业上,一年下来,村里的粮食产量提高了,村民的腰包鼓了,这样的“政绩”,才是群众真正认可的“担当”。
基层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为党员,我们要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抓手,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改起,持续为基层减负、为担当赋能,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让干事创业的活力在一线充分迸发,为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注入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