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到文珍的地方我还记得,是在山西省图书馆落地窗宽敞气派的期刊阅览室。那篇后来收进《我们夜里在美术馆谈恋爱》的《我们究竟谁对不起谁》,读得让我感动。今天拿到《柒》,读第一篇《夜车》,发现同样的感动还在。
我这头一回写书评,就是想把这点念念不忘、依然还在的“感动”说清楚。
先举两个例子:
作为一名混迹人群就如一滴水滴入海洋的中等美女、大龄文艺女青年、苦逼北漂打工族、奔三女儿童,我们也有自己浅薄庸俗的找乐子方式:时不时搞个趴踢聚会一下,吃吃喝喝唱个k什么的。——《我们究竟谁对不起谁》
我不理他,随他自嗨。老宋得病后从一个理工科宅男变成了一个游戏迷逗逼。——《夜车》
“苦逼”、“奔三女儿童”、“趴踢”、“唱个k”、“自嗨”、“宅男”、“逗逼”,原来这些语汇也能进入文学,和“一滴水滴入海洋”这种经典比喻编入同一个句子里!
倒不是说它们有什么进入文学的价值。恰恰相反,这些疯草般近亲繁殖的速朽的玩意儿,但凡对文字有点追求的写作者,都会很小心地不要轻易沾染。可问题在于,它们是真实存在的,是从现实中生长出来的赤潮,回避它们反倒会损害文学对现实的逼近。
文珍似乎摸到了某种方法,把它们驯服得妥妥帖帖,既不刻意回避,也不纵容他们损害自己的文字。这是“感动”的最表面一层。
(有意思的是,刚从Kindle翻出《我们夜里在美术馆谈恋爱》,发现电子版《我们究竟谁对不起谁》的开头略有不同:
作为混迹人群就如一滴水滴入海洋的中等美女、大龄文艺女青年、苦逼北漂打工族、奔三女儿童,我们也有自己浅薄庸俗的找乐子方式:时不时搞个聚会,吃吃喝喝唱个歌什么的。
剔掉了“趴踢”,“唱个k”改成了“唱个歌”。)
这“感动”往深了说,是文珍对现实的观照。
还是先举两个例子,都出自《夜车》:
两人沉默地相跟着回了笼罩在脚丫子味和方便面味里的铺位。
这让加格达奇更像一个平淡无奇的北方城市了,刚走过的街道转过脸就忘了两旁的专卖店名字,最好的牌子也不过就是贵人鸟,以纯,真维斯,劲霸男装。
如今包括电影电视在内的文艺作品中,魑魅魍魉当道,妖魔鬼怪横行,反映现实的,又总有股视频广告里抑扬顿挫的广告腔那样的虚情假意。当我读到这两处时,心里拍案叫绝:“真的是这样啊!真的是这样啊!”可是你写不出来。
文珍的文字是细腻、精妙的。第一页写火车夜行,“窗外一闪而过遥远的黄光,像他人的平静生活偶尔倒影在我们早已破碎的波心”,令人惊艳。或许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底子,作者才能为我所用不被其伤地把笼罩着“脚丫子味和方便面味”的火车车厢、卖以纯和真维斯的小城专卖店编织到自己的文字中。
这是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原则问题:写作固然要有取舍,但很可能不该回避。回避掉那些网络流行语汇,可能也就扭曲了当今日常生活的真实面貌;回避掉“贵人鸟,以纯,真维斯,劲霸男装”,可能就失掉了人物与环境的那种疏离感和随之而来的怅惘。
最后再说一点不足。《夜车》中,“我”和老宋大吵了一架——
……坐火车到天津,又从塘沽坐船去了蓬莱半岛。渡海的时候我望着茫茫水面流泪,想好了一靠岸找个没人的礁岸就跳下去。
结果上岸就饿了。听说那里的海鲜特别特别好吃。我找了个小馆子,继续流着眼泪一个人自斟自饮,喝了两大瓶青岛生啤,又干掉一大堆海鲜:笔筒鱼、生蚝、海兔子。总共才二百块钱不到。喝醉了摇摇晃晃回到旅馆,一觉醒来觉得好像没那么想死了。为了个渣男,凭什么?”
我怀疑作者对“总共才二百块钱不到”这神来之笔颇为得意,下文又有一处写到了:
你走那几天……就知道你什么时候都不会亏待自己。吃海鲜了吧肯定?是不是还喝酒了?
我破涕为笑:吃了。吃了快二百,可撑了。
这两处其实是很有趣的。有趣大概有好多种,这里的是一种高度“修辞化”的有趣,就是那种时过境迁,或者放到另一个文化语境中不被认为有趣的有趣。它太像如今泛滥的知乎体故事的那种有趣了。
“知乎体有趣”也不是问题,更不该回避,但同样需要加以收编、驯化。问题是,《夜车》的叙述者就是“我”,技术上似乎不好把这旁逸斜出的有趣约束在某个范围内,结果它的色调蔓延开来,和前面叙述者很平稳典正的文字风格产生了冲突,给人明显的断裂感。《夜车》后半部分还有几处类似这样的地方。
这本书还没有读完。
精装书的纸张真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