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办公室两个同事开发了同一个客户。那个客户同时回复她们俩。我们公司的规定是客户有回复后,就可以建档。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客户由谁来建档。
这两个同事,一个已入职半年,一个入职一个月。那个入职半年的同事已成交了好几个客户,入职一个月的同事拼命开发客户。
于是,她们要找谁先给客户发信息。一个是通过领英开发客户,一个是直接写邮件。到底谁先开发,要看谁发信的日期早。
如果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会让给我的同事。尤其是我手里有一些客户,新人啥客户都没有的情况下,我会主动让给同事。这是我一惯的处事原则。我不想和别人争,我宁可自己吃点小亏,自己多开发几个就是了。
今天这件小事,也让我长了一个心眼。找到了客户的邮箱,不要等太久,赶紧把开发信给发了。再不发,黄花菜都凉了。
找到了客户,就赶紧去开发吧!同事其实也是竞争对手。如果找到了客户,一直不写开发信,等你想写的时候,其他同事已建档了。所以,凡事要趁早。想到就去做。行动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