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和艰辛探索,推动取得了一系列伟大成就。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因此,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民主在新征程上继续焕发勃勃生机。
坚持人民民主原则。正如习总书记所强调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必须将人民民主贯彻社会治理全过程,完善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治成果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畅通人民民主渠道。要真正做到人民民主,就必须畅通民主反馈渠道,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城乡社区各级党代表、村民代表的作用,通过深入一线联系群众,反映群众心声的方式,畅通自下而上的问题反馈通道,使群众能够通过这个渠道反映自身利益诉求,更好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群众参与民主协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利用好互联网平台,出台与网络协商民主相配套的网络协商的制度规范,由专门的政府部门搭建网络民主反馈、协商的平台,在保障网络环境的同时提高基层协商的效率。
保障人民民主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我们要高度重视通过民主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充分凝聚人民智慧,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将其转化为推动解决国家治理中事关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强大动力,从实际出发,让我国国家治理在饱含民主特色的同时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满足新时代下人民对民主的新要求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