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考虑一件事情是否公平时,往往要看它背后的效率考量。
马粪争夺案:
薛老师引用了发生在1869年4月6日的一个著名案例。 原告两位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马粪太多拿不动,回去准备第二天用车来拉。但是走之前没做标记。
第二天一大早被告看到马路上堆好的马粪没人要,问了路上的人也都不知道,就拉回了自己家。
中午原告赶到时马粪已经不在了,找到后双方起了争执最后闹到了法庭上。
法庭上大家意见也不一致,分成以下几种意见
1.马粪是马拉的,就属于马的主人,但是主人把马粪丢在路上,已经放弃了马粪的所有权。
2.马粪掉到马路上,就是马路的一部分,马路是公家的,谁见了都可以拿,原告把马粪堆了起来只是改变了位置,但没有改变它的所有权
3. 要看原告有没有做标记,如果没有标记就不能怪别人拉走。
4.原告堆马粪付出了劳动才堆起来的,所以马粪归原告。
以上几种意见好像都有它的道理,可是哪个更重要一些?法官不能用自己的主观意识来判决,那么他做决策的依据靠什么?
大家都在试图用自己的方式达到绝对的公平,可事实上,就像开头讲的,在考虑一件事情是否公平时,要用效率来做考量。
设想一下,有两个村子同时发生了同样的案子,第一个村子判给了原告,堆马粪的人;第二个村子判给了被告,看见马粪拿走的人。这两个村子过50、100年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第一个村子,因为马粪判给了那个原告,主动通过劳动创造财富的人,这个村子里的村民就会有一个预期,有经过劳动成果的都是财富;凡是财富就有主人,有主人的财富是受法律保护的,要尊重别人的财富。达到这样的共识,共识在变成传统,道德意识。大家就不用在保护自己财富上耗费精力,就会积极通过自己的劳动去创造和积累自己的财富。那么50、100年后这个村子会走向富裕。
第二个村子,法官把马粪判给了被告,那么这个村子里的村民就有另一种预期,只要是没人看管的东西可以随便拿走,结果拿别人东西的行为就会大增,有产者在看管财富上的努力就会变大,看管财富的成本抵消了财富本身价值得时候,人们就会丧失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即使有人依然努力创造和积累财富,但是面临的也只能是两种选择,要么因为没看管好被别人拿走而损失财富,要么为了看管财富,所付出的成本抵消了原本财富本身的价值。那么50、100年后这个村子将走向贫穷。
公正背后的效率
我们从出生起就被家长传授尊重别人的财富,不能乱拿东西这样的公正观。可是没人告诉我们这种公正观背后是效率的考量——保护产权的努力是会消耗资源的,这种消耗越大,资源的净值就越低;而我们从小接受的道德规范,越是能帮助降低这种消耗,社会财富的积累就越多。
作者公正背后的效率视角:
我们不能随便拿别人东西,除非给出足够的补偿,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不会有人有积极性去爱护、积累自己的财富。
交通肇事者应该负责任—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不负责的话,马路就会非常混乱,效率就会降低,马路的价值就会消失。
效率就是公平的规则,或者说那些让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规则,才是公正的规则。
公平的背后往往是对效率的考量,但不是对单个人效率的考量,而且整个社会长远发展的效率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