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自然是万事万物运行的总规则,人本身的行为也应该取法于自然,这是高明到极致的认识。知道了自然的规律,就会懂得事物都产生于自然。了解了人本身也来自于自然,那么人就应该从自然中获取自己的行为方式,这样就不会和自然发生冲突,就能保自己的生命而不至中途夭折。
乘物游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的“道”是来自于对自然的观察,因此,天,地,人都应当效法自然,自然就是世间万物的本来面目,它们的性情和形态也来自于自然,自然中没有是非善恶,也没有高低贵贱。那么人也不应当强分善恶是非,不应当把社会分为三六九等,人的自然状态是无知无识和无欲无求的。
古时候的真人,不倚众凌寡,不自恃有功而凌架于他人之上,不约束他人。这样的人,错过了时机不后悔,赶上了机遇不得意。因为他原本就没有对名利追求,而且他心如止水,无爱无恨,心境不会受到外物的干扰,当然也不会有“后悔”和“得意”这种欲望深重之人才有的情绪。
这样的人,登到高处不发抖,下到水里不觉湿,进入火中不觉热。
乘物游心:得“道”之人从不分辨万物,在他眼里水与火是一样的,而且在他的心目中根本就没有,高低,害怕,高兴,干湿和冷热这样的分别,因为,这些概念都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创造的。自从有了这些概念以来,人类就争相去获取对己有利的事物,于是纷争四起,天下大乱。
这样的人,睡着后不会有梦想,醒来后不会有忧患,吃饭时不去分辨食物的好坏,呼吸时深沉均匀。这种人是用脚后跟来呼吸的,而世俗之人是用喉咙来呼吸的。所以越是欲望深重之人,获“德”真理的机会越少。
乘物游心:睡着后没有梦想的人,当然是没有贪念的人,醒来后没有忧患,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得到什么,自然也就没有可失去的东西了,何来忧患。对食物不加以分辨的人,自然也不会对万物加以分辨,没有了分别之心,也就没有了是非善恶和爱恨情仇,也就没有了争竞之心。一个人的呼吸深沉而均匀,说明他的内心没有任向欲望,没有患得患失的愁怅,因而他能气定神闲。这种人不去分辨呼吸时用的是脚后跟,还是喉咙,如果有了这种分辨,人就会亲近喉咙而轻视脚后跟,庄子认为人的欲望就是来自于这种分辨之心,而且欲望越是深重,越是离纯朴自然的生活越远,痛苦的灾祸也会越多。
古代的得“道”之人,不知道生的喜悦,也不知道死亡的痛苦,无拘无束的来,无拘无束的去,不忘记自己的出处,也不追求自己的归宿,事情来了欣然接受,忘掉生死任其复返自然,这就叫做不用心智去损害道,不用人的本领去帮助自然,这就叫做真人。
乘物游心:不知道生存的喜悦,当然也不会厌恶死亡,没有喜悦自然也不会有厌恶,没有喜悦和厌恶,就没有了分别之心,同时也就没有了欲望。不追求自己的归宿,就不会去设计自己的未来,就不会去和他人争名夺利,事情来了欣然接受,就不去考虑利害得失,而是顺其自然,欣然接受。忘掉生死任其复返自然,庄子认为人的生命来自于自然,死亡之后,只是回归于自然,这些都是自然之理,并非人力所为。
古代的圣人用武力灭掉敌国,却不失去敌国的民心,利益和恩泽广施万世,却无所偏爱,以得到自己喜爱的东西而快乐的人,算不上圣人,有所偏爱就算不上“仁”,伺机行事的人,不是贤人,不能平衡利害关系的人,算不上是君子,为争名夺利而失去本性的,不是有识之士,丧失自我却与自己的真性自相矛盾的人,不是能役使他人的人。这样的人只能被役使世人的所役使,都是被安适人所安适。而不是能使自己得到安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