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看的是故园风雨前的《幸得诸君慰平生》。作者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是那种,有趣的灵魂。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是严肃和沉重事物的天敌。
她原先在中央电视台有一份编导工作,后来辞了职,回天府成都,正式投奔了生活。
在书里,她写的是一种平常的,热热闹闹的,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的活泼泼的日常生活中的一种诗意。
朋友的序言里这样写她:“她只是通俗,她只是喜欢俗,喜欢熙熙攘攘的暖和,喜欢人间灶台和烟火气。除了欢乐,她偶尔也换换口味。用她的话说,饲养一点小忧伤,小脆弱,但只是小蚕级别。”
一
她写她大舅,一个平日里生活非常考究的老舅舅。眉毛胡子从来一丝不乱,鞋子纤尘不染,吃饭吃七分饱,所以体型始终没有发福。作者回忆小时候大舅对她要求严格:
大舅对我也有要求,看见不合规矩时虽不谴责我,眼神却流露出心痛。我小时候在外面疯玩,张牙舞爪,遇见他猛地就文静了。我虽然演得辛苦,但总不能对不起他。我上高中时学习吃力,样子常常潦草。有天下午,大舅忽然说“走,带你去看个电影”。真带去看了个电影。我们骑着车顶着烈日,在一个单位的红砖楼群里穿行,经过一个沙土操场,一个职工食堂,一个香樟树林,一个仓库,一个自行车棚,终于来到一个破旧的小礼堂前,门口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写着:今日上映:《茜茜公主2——年轻的皇后》。
这个电影别人是学校里的姐妹淘约着一道看,叽叽喳喳勾肩搭背,磕着瓜子含着水果糖,只有“我”,是舅舅带着看的。
很多年过去了,作者没有长成茜茜公主那样,也没能当上皇后。但是她突然明白了大舅想让她学什么,他希望她学“美”,他希望她意识到美。
八十年代后期整个风尚已经开始变化,电视里有时装,报端有明星,可对于普通人,大多仍把“美”视为身外之物。过日子的“过”里,并不包含“美”。大舅为“我”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气氛里感到担忧,怕“我”抱着这样的态度潦草一生。
对这样的社会气氛,吴冠中先生也曾感到担忧:“今天中国的文盲不多了,但美盲很多。”
二
她写她曾经在一个人生阶段很忙,整天有推不掉的应酬,吃不完的宴请。有时都连上了,直接就从这个饭局被送去下一个饭局,根本不着家。或者两拨人冲突了,不得不专门进行磋商,以保证她的出席。还有另一种情况,夜生活过于消耗,榨干了她的精力,最后被送回家时已经睡得人事不省。
那时她五岁。
那是三十多年前的社会风尚,男女谈恋爱的初期,往往有一个亲戚街坊的小孩参与,而且并不是冒充什么角色,就是光明磊落地以“亲戚街坊的小孩”这一身份参与。她们的存在能够为恋情宣示一种正当,诚实,信誉,纯洁,庄严。
她记得自己因此享受到的美食待遇:
在机关游泳池外的冷饮店喝泗瓜泗,粉红甜水水加入了冰坨坨,喝得走不动路喝成望海滩,是跟杜叔叔和小邢阿姨;出了文殊院吃洞子口凉粉,海椒油漫到碗边,锅盔里裹着肉糜,辣红了双眼也停不下嘴,是跟龚家大姐姐和二明大哥;平生第一次吃到正宗下午茶,喝热可可,就一块又软又厚的黄油饼,是跟唐叔叔和芳妮。
这些恋人,大多结局凄切。
后来恋人们分手,那段忧伤而沉默的时光,三十年后还历历在目。终成眷属的乏善可陈,结局凄切的爱情才百世流芳。
三十年前整个成都都很空,很多地方像旷野。杜叔叔和小刑阿姨带我去的是他们机关后面那片荒草地,更广远稀声。夏天黄昏。草地上开着一丛一丛紫色的苜蓿花,蛇莓已经结了红浆果,黄色的野菊花闪着金光,大片大片狗尾草的穗子像一团团云絮停在低空。小刑阿姨是刚在草地上坐下,铺开她的白裙子那会儿,哭了。她是北方人,说普通话,哭声也是普通话口音,很正,很规范。杜叔叔也是北方人,他的沉默是沉默而不是哑,是北方式的寂静。
她听见了一个词,“条件”。杜叔叔浓眉大眼,长得很帅,刑阿姨地位很高,大人们说,他俩不合适。
年轻的恋人经历过那样一番挣扎,被一个叫“条件”的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给分开了。
三
她写她的邻居丹叔叔,上市场买菜。丹叔叔是大学里数学系毕业的物理系老师,他的学问很大很大,大到孩子们不知道的程度,他常常因为在日常里使用异常词句而被误认为外语系或者哲学系的教授。
二十八年前丹叔叔买菜的情形是这样的:他去培根路的菜场买菜,菜贩子说了一个价格,丹叔叔惊骇骇呆:“当然当然,不过你自己不觉得稍微贵了一些吗?”
这样的话让菜贩子当场错愕,这样的句型也许千百年来在菜市场上没有出现过。像电影里的台词,像译制片的台词。菜场有菜场的规矩,你可以挖苦讽刺:菜叶子金子打的嗦?也可以巧妙地抬高对方激起怜悯心:大哥,我今天买了明天就只好吃白饭了……也可以自来熟套近乎:今天你一个人来的啊?婆娘喃?在屋头带幺儿?少点儿嘛哈?——但你不可以拷问人家的灵魂。
“当然当然……不过你自己不觉得稍微贵了一些吗?”——不可以不可以。什么叫“不过”?什么叫“你自己”?什么叫“稍微”?什么叫“吗”?意思是我不说,你扪心自问,夜深人静的时候你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的眼睛问,用莎翁的口气问。
别人笑他,他并不以为忤。他连整个世界都能宽恕。
丹叔叔的身世惨痛荒诞,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他是大学教授的小儿子,自幼受西式教育,吃饭不能说笑,洗很多澡,弹琴弹的是斯坦威。他最大的烦恼是裤子上没有补丁怎么见同学。然而60年代那场运动一来,这一切戛然而止,他17岁时父母去世,生活发生巨变。
然而在后来寻常的生活里,他鲜少提起往事。小孩子央他看《三体》,问他为什么没有像叶文洁那样,他感慨地说:“我理解她,但我不会——但我理解她。”
他身上的呆气,滑稽,不合时宜,大概都是一种创伤的反应,他永远没法跟这世界讲和。但是他努力看起来像是,宽恕了这个世界。
四
她写古韵:
我想把我的精神寄养在一个旧时庭院,风餐露宿幕天席地,去逐一实施立中宵,怜忧草,月转廊,湿罗裳,去楼高休独倚,去望尽天涯路。那无可奈何,只好撇下躯体独自在这里坚撑,其笨重糊涂、晚熟甚至难熬固然令我羞臊,但想到庭院里雁归蛩歌、水流花落一刻不停,似乎怎样的抵偿都值当,所以连羞臊也忘了。
她写她爸:
发现我爸的确不能算中年人了。除了京剧和天气预报他什么电视都不要看。认为肉只有红烧才不辜负猪。口音回到少年,之资不分。称商场为百货公司。出门穿西装短裤配袜子带折伞。他不再创作,因为最美的风景不在生活里,只在年轻时惊叹的苏俄大师的经典里。
她写失恋:
今见人议“失恋应读什么书?”什么书?读什么书?要我说你失恋就好好失你的恋,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地失恋,不拘躺着跪着,以泪洗面还是暴揍沙包,削发刺青,宿醉失眠,寻死觅活你只管去痛去伤,这是最高级无害的痛和伤,什么书都给不了,只有失恋给得了——但凡失恋还读得进书,这人就不配失恋。
她写雨夜:
今年第一个雨夜,可惜雨小。此时市声仍未消停,在其中搜索雨滴的频段还有点吃力。一向不耐烦楼下行车,但今晚欢迎,就等着听轮胎从地上卷起溅起积水。这句话写出来真是某些痴人生活态度的写照,即无论多么折磨、难堪的世俗生涯,也不能耽搁他向生活索讨诗意。
她写静止:
以为静止是事物最美的运动姿态。幽潭比湍流好,入夜比拂晓好,春睡比善舞好,甚至玉树也不必临风,宿鸟且慢归飞。最好是在两个二十四钟头之间再嵌入一两个钟头,任由世界发生光阴的凝练,允许眩晕的地球扶着什么停一会儿,定定神儿,借此犒赏世间万物一段时间外的时间,生命上的生命,灵魂中的灵魂。
五
她有一段赏画的自白:
我经常需要看一些调子忧伤的风景画来排遣忧伤。像是找一个更广漠的空间,把忧伤从狭窄的肺腑中开释出来,回它远方的老家,去归附历史或者虚构,去千里寻亲,去认祖归宗。19世纪俄人萨夫拉索夫,这些年他用凄厉浩渺救治我、护理我、饲养着我。
萨夫拉索夫的冬雪恢弘机警,令人震撼,唯有他画的初春才能舒缓安慰人,解铃还须系铃人。《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里有个林场姑娘,爱上来借宿的大学生,半夜跑去找他,倚在他门口,算是一个提议,一个提供,就等他一句话。他躺在小床上,月光雪光透进屋里照在他脸上,他谢绝了。“寂寞了?寂寞也不要做傻事。” 他说。之后某天,姑娘却收到了他从莫斯科寄来的明信片。萨夫拉索夫的这幅初春,仿佛就是画她收到信的这一天。
从编导到闲妇,从京城到巴蜀。一枚硬币,自由落体。她总是把自己轻易一抛,在地上咣当几圈,任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