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温了一下冯小刚的《唐山大地震》,看完以后有点激动,有一些之前看的时候没有的感受和思考。
这部十年前的片子,我第一次看大概是在高中吧,那时候就当做是灾难片,故事片,只是悲痛于人们的悲惨经历,根本没有对于那些人更深层次的感同身受,而随着我年龄和经历的不断增加,我越来越能体会到人们身上最细微最本能的东西,而这些与生俱来的东西恰恰就是最能打动人的。感情是会随着经历和成长不断丰富的,而你越长大越是感动于人与人之间最真实,最基本,最原始的情感。
影片其实围绕一条主线展开,往大了说是一家人在遭遇了地震后的生活,往小了说其实是母女之间的原谅。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一句话就能概括的了,许多细节的情感需要认真地把量。我写的不是影评,只是有一些电影中打动我或者让我有思考的地方,和大家一起分享。
故事刚开始有一个情节,姐弟俩都想吃西红柿,但是元妮(徐帆饰演的母亲)把唯一的一个西红柿给了弟弟,方登(张子枫饰演的小时候姐姐)满脸的委屈和不开心。这个情节为全篇埋下了伏笔,是元妮做决定救儿子的心理基础,也是母女俩心存芥蒂这么些年的根本原因。
灾难发生后姐姐和弟弟都被埋在废墟下,又只能救一个,当母亲“选择”救弟弟时,姐姐呼救的手停止了,一滴绝望的泪从眼角留了下来。现在我们在上帝视角来思考一下,你能体会到一个母亲当时的煎熬和痛苦吗?作为母亲,给予了他们生命,同时他们又是母亲的生命,而现实要让她放弃一半的生命,作为妻子,丈夫去世,有义务和责任为夫家保留火种,这不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这是要背负一辈子的内疚和自责,在那样一个危急的时刻,他选择救儿子,是我们一句轻飘飘的“重男轻女,传统思想”就能评价的吗?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所谓的感同身受,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苛求她做更多,也没资格去评论她的做法。换个角度从女儿的视角看一下,当自己被压在废墟下,无法张口说话,只能用石头一下一下地敲击来争取生的希望,无论出于本能,还是出于情感,她渴望得救,她渴望活下去,但当母亲选择救弟弟时,她眼里的光消失了,宛如身处的四周一样黑暗,心中的希望和压着她的房屋一样倒塌了,随着一起倒塌的还有她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就要结束的生命。所以她不原谅,她不原谅把生的权利给了弟弟的母亲,她不原谅抢走她活下去希望的弟弟,这是一个只有几岁的小女孩当时最真实最直接的情感。
后来,姐姐幸运地活了下来,由于找不到家人,被抗震救灾的解放军领养了,方登和养父(陈道明饰)之间的感情是触动我的另一条线。从一些生活的小细节可以看出,自始至终养父都是把方登当亲生女儿看,但又不是占为己有的那种自私的、狭隘的爱,他尊重女儿,理解女儿,包容女儿,是一位真正的父亲关爱着,呵护着她的成长。以出差为由带女儿回去找失散的亲人,支持女儿报考外地的医学院,大老远跑到学校看望女儿,担心女儿安全,在学校和别人大打出手,所有的一切都体现着一个平凡的父亲对女儿最真实最直接的爱。而养母则不同,她当然也爱女儿,但她的思想是传统的,有点封建保守的,她觉得养女终究不是亲的,所以一些生活细节上总体现着一点隔阂,总是想把女儿留在身边。以至于在最后弥留之际,躺在病床上对女儿说“别恨我”,她其实也是纠结的、内疚的,她何尝不爱自己的女儿,但由于一些世俗的想法使得她的爱看起来保守又狭隘。这才显得真实、感人。
接下来的几十年,每个人各自经历着各自的经历,生活着各自的生活,直到三十多年后又一场天灾,将原本在一起后来分开的轨道重新接续了起来。方登和方达都作为志愿者,奇迹般地在抗震救灾现场碰到并相认,结束后弟弟领着姐姐回家,元妮在见到方登那一刻彻底承受不住了,她给女儿跪下了,跪在三十年前的决定,跪在这三十年对女儿的内疚、自责,她深埋心底三十年的情感终于得到了释放,她不知道怎样来弥补,她甚至不知道怎样来面对自己曾经“抛弃的女儿”,所以她跪下了,她用最直接最真实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情绪,企求能获得一丝丝原谅。最后在他们父亲的墓地上,方登看到了自己的墓,也看到了三十多年来母亲为自己做的一切,看到了三十多年来母亲承受的一切,她释然了,解脱了。她抱着母亲放声痛哭,释放着这三十多年来所有的不理解和不原谅,她突然理解母亲,同情母亲,心疼母亲,一切的心结在那一刻都被打开,一切深埋心底的恨意烟消云散,她彻底原谅了。
现实的地震几十秒,心里的地震却经历了几十年。对于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的人来说,那些伤亡人数不过是个数字,我们同情,悲痛,但对那些亲身经历,实实在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人来说,这几十秒改变的就是整个人生,幸运活下来的剩余生命都要自己一分一秒地捱。就像影片中元妮说的一句话“没了,才知道什么是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