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深夜读书,在深夜读书比在白天更有味道。因为夜更静、心更静。
夜晚褪去了白天的嘈杂,街道上的叫喊声低了,一天的任务完成了,心里松了一口气,可以放松放松,做自己喜欢的事了。而我喜欢的,便是在夜晚明亮的台灯下读书,哪怕是几页,哪怕是几分钟,也是难得的享受。
夜晚的书桌有台灯,台灯温暖的光芒让人的内心有一种自然的平静,我们不需要深呼吸,不需要闭上眼睛冥想,只要灯光一亮,黄白色的光芒慢慢照在白纸黑字上,心瞬间宁静,温馨、舒适、安宁,这是一天最幸福的时刻。
中国人的人均阅读量很低,我想应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际上的地位差不多吧。手机的蓝光已经俘获了人们的眼睛,功名利禄的幻光已经蒙蔽了我们的双眼,置身于灯红酒绿之中,交杯换盏,烟雾缭绕,人们很难静下心来去阅读,很难把夜深人静的夜晚交给书籍。
读书很大程度上是在帮我们从现实的不堪中走出,去寻找陌生的更为广阔的精神世界。读书和看电影一样,和抽烟喝酒坐过山车一样,可以帮助我们忘掉时间、忘掉烦恼、忘掉一切,而且副作用比抽烟喝酒要小得多。人们把沉浸在书中的人最多叫四眼怪,或者叫书呆子,这也无伤大雅。但人们会把沉溺于抽烟喝酒的人称为烟鬼、酒鬼,那就不是一个好的称呼了。
在紧张、分秒必争的高中时代,在一周六天三点一线的生活中,每周六的夜晚是一周最幸福的时刻,我总希望周六的晚上能够长些、再长些。这些周六的夜晚不需要上晚自习,不需要担心今天的作业写不完,只需要给自己几个小时的放松,卸下负担,缓解一周的疲惫。
在高中宝贵的周六晚上,我或是骑自行车绕绕公园,或是步行到离学校很远的地方,想要逃离压力,想要忘掉烦恼。但大多数时间,我还是选择在台灯下读书。路遥的《人生》是我一个晚上看完的,从此我的读书之路一发不可收拾,《平凡的世界》又花了我好几个周六的晚上,百本千本,一直读,读到了今天。
我一直在感叹书太长夜太短,如果夜晚长些,可以读更多的书,可以走进更广阔的精神世界。大学时的老舍友为金庸的《天龙八部》熬了很多夜,别人的书放在桌上,他的书放在枕头边,读到困了才睡觉。北大任期最长的校长蒋梦麟先生喜欢在深夜读书,年少时时常为读经史子集而彻夜不眠。
所以说,手不释卷,常在深夜。读到精彩处,停不下来,睡觉也没了意思,看书成为比睡觉、打游戏、吃饭更重要的事,这是真正读书人常有的表现。
英国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在《泰斯特·安德洛尼克斯》中谈到:“读书可以帮助你忘记你的悲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开书签躺着的那页,去忘掉此刻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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