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我最初的那个问题,我不想用的论点,我们今天的政治哲学里面认为,我们这个社会,特别是在这个故事里面的国家的设定里,它是由社会契约缔结而成的社会,所有的人都可以有退出的权利,特别是祖先定价的社会契约,今天的人更加有退出的权利。
这五个人,当他们达成这个共识,说我们要用投骰子的方法决定生死,确实违反了这个国家现存法律的新契约,也就标志着他们退出了原始契约,而结成了一个新的社会。他们在新构建的社会之下,用他们所有的人,请注意,是所有人都明确表示了公平的原则去裁决生死,你有什么可以指责他们的,你的国家的法律有什么可以审判他们的?
我:好,詹同学的论点是这六个人或者这五个人建国了,建国了之后有一个新的法律,所以这个人必须要遵守新的法律、新的契约。但是人家连你新国家的护照都还没签字,你就忙着去行刑了,这是不是有点不太合理,有点不太厚道,对不对?
詹同学刚才还说了什么话?她说,本来是六个人抽签,每个人被抽中的概率就是六分之一,然后你竟然退出了,你退出您就算不吃被杀的人,我们五个人抽一个人去死,我们会死的概率就由六分之一增加成了五分之一,你也太不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