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的读书小目标《法治的细节》已经提前看完。刚开始读时期待很大,读到后面讲到法律专业知识,就没有精读了。我没有从事法律的志愿,对法律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和多高的认知,所以,这本书只能算是泛泛一读,以纠正作为法盲的我的法律认知误区,以及以法律为支点,教我从另一个角度打开视野,看待社会系统的运作。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罗老师多次重提的一些观点。比如,他对罗素的批判。人越是喜欢探讨抽象概念,人越是觉得自己崇高。因为你越觉得抽象的人可爱,你就会越觉得身边的人不可爱。因为忙着爱人类,以至于没有时间爱具体的人。说出了很多“知识”崇拜者的难看,其中也包括以前的我吧。
说到法律的本质,打破了一些固有认知,法律并不是刚性的,它是平衡的,法律并不追求价值评价,它更看重的是程序正义。这让我对我们常说的“体制内”这个问题的看法有了一些新的灵感。我常常抱怨体制不尊重竞争规则,体制将人堕化,常常因为自己身处体制内,练得一身自律精进的本领,却无法在职场中变现(或变现等价物,如升职、被领导认可等),其实是我的价值观与体制不匹配。体制从来追求的就不是效率,不是结果,是过程的公平和程序的正义,是无错,而不是出彩。崇尚的是调和利益,对组织的忠诚要大于贡献。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体制内人际关系这么重要。有些机制的设计就不是为效率而生的,我如今必须要承认这点。
对于现阶段的我来说,罗老师在书后面分享的许多个人读书心得和价值取向,我很钦佩,但文人、知识分子的高尚也非我现阶段所向往,所以,后面也未有精读了,加上他推荐的书有些过于古早难懂,我如果抱着深学的态度去看,就又要离我想走的路渐行远了,没办法,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已从书中获得了我想要的东西,感谢书籍。批判性地读书,真实地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