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说,共和政体中,确定选举权的法是基本法。
选举权拥有者的划分是一条基本法。
赋予选举权的方式是一条基本法。
规定投票方式的法律是一条基本法。
公开投票是一条基本法。
唯有人民才可以立法是一条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