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助企业战疫情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决定将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需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
二、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四项举措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
市场监管总局
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十条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