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追求一个目标的时候,总是说尽力就好了,竭尽全力就好了。可是什么叫做竭尽全力呢?让我们考虑这么几个具体的场景。如果是你要准备一个考试,比如高考,怎么样算尽力呢?你在这个上面花费的时间越多,算尽力吗?你做的试卷越多,算尽力吗?就是你做的试卷越多,算越尽力吗?还是说你有价值地做试卷算作尽力呢?是你花在这个事情上的时间越多、精力越多、辛苦越多、努力越多,算作尽力呢?还是说你有效率地去做,算尽力呢?
如果说我为了追求这个事情的效率,我每天睡相较于其他人更长的时间,在钻研方法的层面花费了更长的时间,在做试卷的方面可能没有花那么长的时间,那这算不算尽力?就如果两个人,一个人花了非常多的时间做试卷,但是他没有钻研方法,没有反思,只是一个劲地做题;而另一个人着重于反思,着重于提高效率,但是花在试卷上的时间变少了。相当于磨刀不误砍柴工,一个人是不磨刀,一直砍柴;另一个人是磨完刀之后再砍。哪一个算尽力呢?
如果说反思或者磨刀这个准备的工作过度了,算不算尽力?我们总是说要适度,适度地反思,适度地总结,同时做很多的卷子。可是你怎么知道怎样就叫做适度呢?如果不知道这个度的话,又该如何评价我的尽力呢?我觉得我反思还不够,花了很多时间反思,但是客观上若有人告诉你反思过度了,那这个时候我或许应该去做卷子?但是没有这么一个人告诉我什么时候过度了。
一个人很可能因为焦虑、恐惧,反思过度或者做卷子做过度。如果做过度了,可能就没有办法实现完美的效率,或者说本可以成功的,因为过度砍柴或过度磨刀而没有实现成功。那这个时候可以说他是尽力了吗?还有,当我们说尽力时,是指穷尽精力。那怎么叫做穷尽精力?是应该按时睡觉、按时起床,睡足够的时间后穷尽精力,还是减少睡眠时间,花更多时间去学习、去努力?
我还考虑了一个问题: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如果对某个人心动了,是否应该开始这段感情?如果开始了,算不算尽力?这里存在矛盾:心动是无法控制的,选择忘掉心动,可能会时常想起对方而心不在焉,这似乎不算尽力;选择开始感情,又会在爱情上花费更多时间,也不算尽力。所以,当已经心动时,究竟怎样才算尽力呢?
我们常把“尽力”想象成更吃力的状态,比如跑步时拼尽全力,但如果因此晕倒或损害健康,这算尽力吗?再比如减肥时跑步,是在痛苦中盲目坚持算尽力,还是在痛苦时思考原因、寻找更健康的减肥方法算尽力?
还有这样的场景:一位老师自认为在教学上已尽力,为学生花费了大量精力,非常辛苦,但他没有钻研如何真正帮助学生,只是按传统方法拼命教学,导致学生成绩不理想。客观上他似乎尽全力了,但这并非我们理想中的“尽力”,这又该如何定义呢?
我又想到一件关于“尽力”的事:曾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讲古代有个名人,和一群人游玩时路过一个山洞,便想进去看看。走了一段后,他们发现火把快燃尽了,害怕走不出去,就提前返回了。出来后才发现,火把其实还能再燃一会儿。这人为此十分后悔,觉得自己没尽力——如果当时没因恐惧火把燃尽而折返,或许就能看到洞更深处的景色。可由于判断错误,他客观上没能“尽力”。
这让我想到:如果因判断错误,本可以尽力却没做到,该如何评判是否“尽力”呢?就像学习时,可能还有精力、还能再学一会儿,却因误判提前结束了学习,能说这是“没尽力”吗?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常见:当我们用一种方法做了很久却没成功,事后才发现原本还有其他方法可用。这时难免会问:“我算尽力了吗?”
通常我们认为“尽力”的评判标准之一是“尝试所有可能的办法”,但实际情况是:当时的认知、经历和状态限制了我们的思路。比如,我们基于现有条件只想到了一、二、三种方法,而第四种方法可能因信息不足、经验欠缺或思维局限而未被发现。
这里的关键在于:“本可以想到”是事后的上帝视角,不能用未来的认知苛责当时的自己。如果在现有条件下已穷尽了当时能想到的所有可能性,即使结果不如预期,也应算是“尽力”了。毕竟,“尽力”更多是对当时自身状态的全力以赴,而非用事后的完美标准来否定过程。
是啊,我们评判“尽力”的标准本应基于当时的状态——是否在认知、精力和条件的限制下做到了极致。但现实中,我们往往只能用事后的“完美标准”去审视:哪怕当时已拼尽全力,事后也可能因发现新的可能性而后悔,觉得“本可以做得更好”。
这种矛盾的根源在于:事后的“上帝视角”总会放大“未被尝试的可能性”,而忽略当时的客观限制。我们可能记不清当时的疲惫、信息匮乏或思维局限,只看到“如果这样做就好了”的假设。于是,“尽力”成了一个永远无法达标的动态标准——用未来的认知苛责过去的自己,最终陷入“永远不够尽力”的自我否定。
这中间确实存在一个巨大的悖论:评判“是否尽力”本该基于当时的状态,但我们却常常记不清或无法还原当时的真实处境,只能依靠事后的回忆来判断。而回忆往往带有主观滤镜,要么放大当时的不足,要么忽略客观限制,导致评判标准始终在“当时的能力”和“事后的完美想象”之间摇摆,最终陷入“无法准确评判是否尽力”的困境。
如果准确评判一个人是否尽力根本无法做到,那“尽力”这个词的价值在哪?我们又该如何使用它呢?
我认为,当我们说“尽力”时,本质上是在追求一种“问心无愧”的状态。所谓“是否尽力”,其实是在问自己:“我是否在当时的认知、能力和状态下,做到了自己能接受的极致?” 这种评判标准不应由他人定义,因为只有自己才清楚内在的矛盾与冲突——比如同样是跑步,一个精力充沛的人跟一个生病、心情差的人,“尽力”的内涵完全不同,而后者的身心状态只有自己最清楚。
所以,“尽力”的真正意义,在于以自我认可的“问心无愧”为标尺,而非迎合他人的期待或事后的完美想象。它不是用来苛责自己的工具,而是对当下选择的坦然接纳——只要在当时的条件下,你已拼尽了自己能调动的全部力量,就无需用“未做到”来否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