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清楚一个事实,吴亦凡不是中国人,他是加拿大华人,加拿大这两年还一直扣押着我们华为的大小姐,神经病的要引渡她到美国,虽然他加入过韩国的SM公司并且扬名,但旋即与SM撕逼(SM这个名称便让人想到不雅),而进军内地,被周星驰与冯小刚等人大捧特捧,于是成了“大明星”了。象他这样的人非常多,在国外混不下去了,便挣国内“钱多人傻”粉丝的钱,正如黑人外教,在本国找不到老婆,在广州等地却可以成为风流韦小宝。固然中国仍有不少脑残坚信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改革之后造成的巨大精神缺失的恶果已突显),但如果任由这些所谓“明星”淆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文艺战线便无法回到民族复兴的正确轨道,范爷那么嚣张,在国家机器面前还不是老老实实交罚款?在全国都在学史明志的大潮下,吴亦凡事件显得格格不入。
所以,吴亦凡必须严惩,因为时代不同了,鱼龙不可混杂,想骂共产党的娘又要挣共产党的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可问题的根本不在此,而在各种推手们,如冯某某,冯某自称大院子弟,有天然的优越感,牛皮得不要不要的,但他也保不住范爷,象这样的顽痼很多,他们并不特殊,吴亦凡不过是钱多了便飘,便以为可以选妃选后宫,便可以写文章当教父,但垃圾终究只是垃圾,虽然穿了西装打了领带,但改变不了腐烂流脓的本质,推吴亦凡这种人上前台的便是冯某这样的人,冯某们或许只是站前台式的人物,后台更有庞大的炒作团体,为了利益,为了榨尽脑残粉丝们袋中最后一个铜板,他们淆乱各种媒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动辄以亿单位计,他们是寄生于改革开放成果堆里的坏虫。
王思聪这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他便是那种典型的“钱多人傻”,但他把网络主播事业推向了一个高峰,手下有几千名主播,这些美女都盯着他的钱,可他只是馋人家的身子,于是一拍即可。但吴亦凡更嚣张,他事后还要发表啪啪感言,明明是签儿,却要夸大事实,还要孜孜不倦的问对方感受。这明明是一个雏嘛,就象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少年第一次嫖妓的忐忑不安与兴奋。都美玲的揭发当然是杀人一万自损八千,有拔屌不认人的悲壮风彩,但她至少与聪少都起到了民间纪检的作用,不谈她了。
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计较一个外国人的风流史,让他滚便好了,这类兔儿爷似的奶油后生只是寄生于浮华豪宴上的摆设,关键的是吹捧他的人与团体,那些出天价请他的单位,是那些偷税漏税与翻手为云的违法手段,只要断了这些根,吴亦凡这样的人才会失去翻云覆雨的土壤。
当然如果吴亦凡涉及到了内地的法律,与未成年人发生啪啪,尤其对方还不情愿,那么就应当把他抓起来,按法律办,至于加拿大开不开心,主动权则在我们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