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粉
歌曲选自:杨丞琳《暧昧》
“只能陪你到这里,毕竟有些事不可以,超过了友情,还不到爱情。”
01
“你,真的愿意?”
他喘着粗气在她耳后挑衅,眼睛里写满了戏谑。
她的唇好不容易恢复自由,却又迎着他的嘴唇热烈地吻了上去。
她相信,他懂得她的坚定。坚不可摧。
02
他们都说他不是好人,常常在酒吧喝得烂醉、没有一份正经工作、对女孩子的好意来者不拒,是个典型的浪子。
爱上浪子,是要遭罪的。
但是她愿意。哪有什么值不值得,爱上一个人,不就等于做好了失去自我的准备?
她做尽了女朋友该做的事,他却从来没有承认过她是他的女朋友。
03
她隔三差五地去他住的地下室里打扫卫生,一件件带着酒味的衬衫表示他从未离开过;一瓶瓶空酒瓶拼凑起回忆的苦涩;一根根燃尽的香烟是感同身受的想念。
她想念他,他想念着另外一个她。
她是他的便利商店,他想要什么,她总是能第一时间给予。她常常加班到深夜,他一个电话就能把累到虚脱的她喊到酒吧,她是他最后的依靠,将喝得烂醉的他带回家。
“我们是什么关系?”一次,她小心询问在马路上狂吐的他。
“我们?我们是哥们呀。”他眼神有一瞬即逝的闪躲。
04
他何尝不懂她的吻,但还是极力克制了自己,将她推开。
“你走吧,不要再来了。”
“我这次是来告别。”
“那你更应该走了。”
“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一阵静谧,她推开门,高跟鞋的声音掩盖住了哭泣声。
05
她一直知道他并不是坏人。爱去酒吧不等于自甘堕落,没有一份正经工作是因为他是几家酒吧的常驻歌手,对女孩子没有底线是因为他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人。因为忘不掉,所以拼了命地装作花花公子的模样。
她也一直记得对他怦然心动的那一个晚上。她工作失意,一个人去酒吧喝酒,两杯下肚,醉意渐浮,一个男的色眼咪咪地将手搭在她的肩头,她拼命挣扎,却毫无反抗之力。
绝望之际,她看着他从舞台往下跳,对色眼咪咪发了疯地拳打脚踢。她一番挣扎,清醒了不少,面对他霸道的劝告—— “女孩子不要一个人来酒吧喝酒。”
她才知道活了二十多年,爱上一个人原来可以是两秒钟内的事。
06
2017年7月7日,他在微博小号上写道:今晚在不再见酒吧上遇到了一个女生,长得很像你,我毫不犹豫地将她身边的色狼赶走,因为我想起了你。你离开了两年,我还是止不住地想你。
2019年3月24日,他写道:不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和她接吻的,可是浪子不配拥有爱情。
他的前女友,在两年前往酒吧的路上,死于一场奸杀。
END
下期预告
她是新娘的闺蜜,他是新郎的死党,他们相遇在一场彼此好友的婚礼上,从此,高甜时光席卷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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