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贾宝玉每次跟他的小伙伴们一同玩耍,只要贾政要求温书的消息一到,宝玉就跟耗子见了猫、肥猪见了刀一样惊悚。随即,满眼的莺莺燕燕一哄而散,他只得捧书作乖巧状,以防老爹查背课文。
曹公妙笔勾勒出的,不就是学生时代家长会后,“父皇母后回鸾”,我们那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么?
在诸位小伙伴眼中,贾政恐怕既严肃,又无趣。
清代徐瀛在《红楼梦论赞》中就吐槽过,说这家伙读书都读傻了,带着大部队去大观园题词,愣是一个字都没留,差评!
而他同贾母为首的妇女团体,也玩不到一起。上元节大家制灯迷,贾母刻意把贾政赶走睡觉,方便大家“起来嗨”。这就更不用说“宝玉挨打”让贾政疯狂掉粉了——不就是背不出课文,和娱乐圈扯不清么,多大点事?!
我曾看到过一句话:只有读懂了贾政,你才能读懂中国的大多数父亲。
在当代小伙伴眼中严厉板正,下狠手几乎打死儿子的贾政,如果还原到历史环境中,他究竟是“坏爸爸”?还是“好爸爸”?
首先,贾政肯定不是“坏爸爸”。《红楼梦》里,有比他更坏的爸爸。
还记得那个色胆包天,居然敢调戏凤姐的贾瑞吗?第12回就写到他彻夜未归,被祖父贾代儒责打。贾代儒咬定“如何昨日私自去了?据此亦该打,何况是撒谎。”一打就是三四十板,还“不许吃饭,令他跪在院内读文章”。贾代儒虽是贾瑞的祖父,但这种教育方式,定然也收拾过贾瑞的爸爸。
再说贾赦,这是个撺掇儿子贾琏同他一道变得更坏的爸爸。第48回里,人性未泯的贾琏,对贾赦通过贾雨村巧取豪夺石呆子扇子的事,表达了不满:“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坑家败业,也不算什么能为。”这话为贾琏招来一顿痛打,“也没拉倒用板子棍子,就站着,不知拿什么混打了一顿,脸上打破了两处。”可见,这还算轻的,因为还可以按倒在地用板子打。
第29回中,贾珍在清虚观一时没找到贾蓉,居然盛怒,让小厮啐他。小厮不得已,冲贾蓉啐了一口。贾珍不满意,“又道:‘问着他!’那小厮便问贾蓉道:‘爷还不怕热,哥儿怎么先乘凉去了?’贾蓉垂着手,一声不敢说。”贾珍利用小厮释放嘲讽技能,保不齐就会对贾蓉的心理造成10000点伤害。
同这些平日里动不动就打骂儿子的“坏爸爸”们相比,贾政充其量也就是抽查下儿子的功课,破坏下大观园里的浪漫气氛,基本人畜无害。
再者,贾政相对于他身处的时代,已经算是“好爸爸”了。
《红楼梦》中这样描写贾政为人:“自幼酷喜读书”;“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弱扶危,大有祖风”;“素性潇洒,不以俗务为要,每公暇之时,不过看书着棋而已,馀事多不介意。”(第2、3、4回)
可见,贾政基本符合当时社会对封建士大夫的道德要求。同时,他也有潇洒、阔达的一面,并非铁板一块。
而贾政同贾宝玉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远比“宝玉挨打”本身要丰厚复杂。
第一阶段,贾政对宝玉是既厌恶,又欣赏。
在第2回的“抓周事件”中,宝玉作为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周岁男婴抓到“脂粉钗环”。这本该是件趣事,贾政却“大怒”、“大不喜欢”,形成了对宝玉“酒色之徒”的刻板印象。
第9回,宝玉提出要去家塾上学,贾政不但不鼓励,反而冷笑道:“你如果再提上学两个字,连我也羞死了。依我的话,你竟顽你的去是正理。仔细站脏了我这地,靠脏了我的门。”可见宝玉早已用实际行动,在贾政心中累积了无数失败,他不太相信儿子会学好。
同时,贾政对宝玉会流露出偶发性的欣赏。
贾政肯定宝玉长得帅。第23回的一次家常聚会中,“贾政一举目,见宝玉……神采飘逸,秀色夺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再“看看贾环,人物委琐,举止荒疏”。于是贾政“把素日嫌恶处分宝玉之心不觉减了八九”。
第17回,贾政带宝玉一道,同众清客进大观园题写对额。若不了解“中国式父亲”的心态,恐怕立刻就会被曹雪芹骗了。
这次“试才”宝玉可谓超常发挥,但贾政却满口“不可谬赞”、“畜生”、“无知的蠢物”、“无知的业障”,同时还配合了“冷笑”、“断喝”、“喝道”等“声音特效”。乍一看似乎对宝玉的作品不满意。
然而以“圈内人爆料”而闻名红学圈的脂砚斋,在给《红楼梦》的“跟帖”中暴露了真相:“爱之至,喜之至,故作此语”。熟悉主人脾性的小厮,都准确无误地捕捉到了贾政的“喜欢”:宝玉“大展其才”,小厮们得足“彩头”。元妃省亲当日,贾政启奏“园中所有亭台轩馆,皆系宝玉所题”,满溢着自豪感,也让贾元春获得了宽慰。
第二阶段,贾政对贾宝玉彻底绝望。这一事件姑且留待后文分析。
第三阶段,尽管再蓝瘦香菇,贾政还是接受了儿子的“不完美”。
贾政对宝玉态度的变化,往往被“宝玉挨打”遮盖住,令贾政少了许多人性。然而在第71至第80回中,贾政对宝玉的“怒其不争”,逐渐被妥协、接受甚至欣赏替代。
先是,贾政被借调到外地三四年,返家后休假,他突然感觉到对社会责任日渐疏淡,反倒更希求骨肉亲情的天伦之乐。“骨肉离异,今得复聚于庭室,自觉喜幸不尽……闷了……下棋吃酒,或日间在里面母子夫妻叙天伦庭闱之乐。”
如果说这种迥异于前的画风,是贾政心理变化的轨迹,那么从具体行为上,贾政已经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的儿子了。
第77回,贾政破天荒地当着王夫人和贾环、贾兰的面,为宝玉下了一个基本公正的评语:“宝玉读书不如你两个;论题联和诗这种聪明,你们皆不及他。”
还不算完,曹雪芹借贾政的心理活动继续写道:“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指题联作诗),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余,怎得亦同宝玉才好。”
贾政经历过这三个心理阶段,终于明白并理解了宝玉的心性,他不但选择了接受,更有了一种近似尊重和推崇的姿态。
第三,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下,贾政有可能变成世上“最坏的爸爸”。
最坏的爸爸,是杀子的,甚至是虐杀。
一位父亲面对着行为乖张的儿子,由最开始的不喜欢,渐至鄙夷、深恶痛绝,贾政终于在连环刺激下,心态失控。他近乎疯狂的绝望情绪,集中体现在第33回“宝玉挨打”中。
宝玉为什么挨打?
这顿打的原因,半数属“熊孩子”自找。
在贾政眼里,宝玉荒废学业,不学无术;逼淫母婢不成,致使金钏投井;私交优伶蒋玉菡,令忠顺王问罪于贾政——尤其是最后一条,忠顺王府是贾府的政敌,如此授人以柄,实际上就是把全家族的安全感放在炭火上烤。
宝玉天真烂漫,不知其中利害,但贾政身为当家人,是要对贾氏一门的性命负责的。不往死了惩治,则上愧对封建王朝,下愧对家人宗族。若非贾母以层级更高的“孝”来制止贾政(连皇帝都要讲孝道),恐怕宝玉真要立毙杖下,贾政还不用负法律责任。
有这么奇葩吗?当然有!
清代法律规定,子孙如果违反父母教令,被父母责罚致死;或父母杀死不孝子孙,这两种情况,父母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宝玉“游荡优伶,表赠私物,荒疏学业”,是在明目张胆地违反父母教令,因此贾政就算把宝玉打死,也是白打。
宝玉挨打时,贾政气糊涂了,觉得光打还不过瘾,要拿绳子把宝玉勒死。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如果成功实施,贾政倒是会承担“非理殴杀”的责任。但惩罚也就是“杖一百”而已。
换而言之,只要父母说孩子不听话,咱在执行家法,司法机关也就根本不会问具体原因,顶多通过“熊孩子”们的死法,来量刑而已。
在古代,当“熊孩子”是有风险的,因为法律不但规定父母有惩戒权,还认同他们的送惩权。司法机关起到的作用,顶多是劝阻下父母,比如“你就一个儿子,要真流放了,可就没人给你养老了”这样的,除此以外不问原因。
我们还能说贾政对宝玉的“打”,是父子间的管教吗?不能。
当个人自由让位于家族利益,当个体修养让位于国家礼法,贾政对贾宝玉的杖责,已经不止是针对宝玉的个人品行,更是在行使国家赋予的法律权利。在礼法森严、以家族利益为主导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下,父亲可以杀掉儿子而不受制裁。这样的残酷法律,令贾政几乎变成了恐怖的父亲,差点成为一头噬子的怪兽。
然而这也是我为曹雪芹击节赞叹的地方:王夫人念着贾珠的名字,要与宝玉“同死”的哭喊,唤回了贾政作为一个人、身为一位父亲和丈夫的理性。他“不觉长叹一声”,“那泪珠更似滚瓜一般滚了下来。”他没有再打下去。封建礼法,最终输给了血浓于水的父子亲情。
贾政对宝玉这个存在,抗争过、拒绝过、愤怒过,后来,他选择了“接受”。他恪守了大半辈子的价值准则就这么放弃了。但我觉得,贾政,并不是一个家庭教育的失败者。
第78回,在愉悦和默契的气氛里,贾政“笑道……你念我写”,毛遂自荐当起抄录员,帮助贾宝玉完成《姽婳词》。在“众人大赞不止”的满足中,贾政“严父”的面具,终于悄然收起。
《红楼梦》第1回其实点明了一个主题:人生就是一场修行——是贾宝玉的修行,然而,又何尝不是贾政的修行?
贾政同宝玉,作为父子,由最开始的互相看不顺眼,到最后的互相理解体谅。贾政终于学会了如何当一位父亲,而宝玉,也终于洞悟人生,走向自己选择的那条路。
前人多说高鹗续本后40回浅薄:宝玉是神瑛侍者下凡,鄙视科举,安排他中举是狗尾续貂!但在我看来,宝玉中举后雪中拜别贾政,是最精彩的几处续写之一,非有大阅历者写不出。
不是非要否认父辈的一切,才算革新;不是非要抛弃尘世的牵挂,才算了悟。
“我完成了对家族的责任,我终于知道了你的不易。而现在,我要去走自己的路了。”这又会不会就是贾宝玉“似喜似悲”未对贾政说出的话?
爸爸,谢谢你。
爸爸,再见……
— END —
燕王曰: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很大程度上模仿了《红楼梦》。难能可贵的是,他体会到了贾政脸谱下的无奈,很可能也是因此,他塑造了觉民、觉新和克明这三个纵贯一体的角色。三个人,都受过新式教育,若论同《红楼梦》的对照,个人感觉:觉民是还没有受过磨砺、没有体会过坎坷的觉新,而觉新,则是还没有老去变得世故坚忍的克明。上初中读小说时,不喜欢觉新和克明,觉得他们妥协、作揖主义。但后来逐渐能体会到,其实高家里只有他和克明两人,肩上真正还在扛着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