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斯蒂芬.金《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这本书后,关于写作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写作这回事说难也难,需要经年累月去写去创作;说不难也不难,做自己热爱的工作又如何谈得上难?
金先生被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不过,显然一开始事情不是这样子的。最初他被退过稿,退过很多很多次,“我到十四岁的时候,墙上的钉子已经承受不了更多退稿信的重量。我换了一个大钉子,继续写。”可见,写作大师不是一日养成的。写作不存在速成这一说。在人微言轻的时候,我们要做的事情简单——干。从事任何事业也是一样的,起初并不容易,慢慢坚持下去,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生活早晚有一天会为你开绿灯。毕竟,时间看得见。
有一点尤其值得注意,金先生之所以写得好,自身有天赋是一方面,最关键之处在于他从未停止过写作,“我从未停止写作。我那时候写下的东西,有些很平淡,只是实验性的,但是我至少在写。我把那些令我不愉快的、毫无光彩的草稿埋在书桌抽屉的最底层,又开始写一部新作品。”持续行动是我们做好事情的根本。刚开始写作的时候,趋于平淡,修改完善,变好一点点。然后持续去写作就好。
关于写作最大的秘密在于多读多写,仅此而已。很多人知晓这个秘密,做到的并不多。坚持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关于多读多写,金先生是这么说的,“你如果想成为作家,必须首先得做到两件事: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哪个作家都得干这两件事。”“我读书速度很慢,但每年通常也要读七八十本,其中多半都是小说。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躺倒在蓝椅子上读书,这是我晚间的消遣。我读小说并非为了研究小说的艺术,纯粹是因为我喜欢故事。但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一些东西。你拿起来读的每一本书都对你有教益,写得不好的书比好书通常会给你更多教益。”
读书与写作是一体两面。我敢打保票:所有人都知道读书有用,不过绝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知道读书究竟有多大的好处。只有那些真正从中受益的人才知道读书是一件多么棒的事。从头到尾读一天也不会厌烦,尽情体味读书的乐趣。有十分钟的空闲就会去读书。读书为写作提供素材,读书塑造个人的品性,读书帮助个人全方位成长。读书不一定会使人成功,可是读书可以帮一个人更好地生活。热爱生活本身就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不是吗?
读书对于作家究竟有多重要,“阅读是一个作家的生活和创作的核心。我走到哪里都带着本书,我发现我有很多机会抽空读上几页。我的意思是,读书既可一气呵成,也可浅斟小酌。候诊室、候机厅简直是现成的读书室,但待在剧场大厅和漫长而无聊的等待队伍里也可阅读。”“阅读真正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最后说一下,写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至少赚钱不是最重要的目的。有人问:你写书是为了赚钱吗?金先生说:“答案是否定的。现在不是,从来都不是。我确实通过写小说赚了不少钱,但我从来不曾为了拿稿费而写过哪怕一个字。”“我写作是为了自我满足。我也许借此还清了房贷,送孩子上了大学,但这些都是附加的好处,我图的是我能沉醉其中的那种乐趣,为的是纯粹的快乐。你如果是为了快乐做事情,就可以永远做下去。”
我喜欢金先生的答案,写作是这样,工作亦是这样,我们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这样,“你如果为了快乐做事情,就可以永远做下去。”哪怕刚开始做不好,坚持并改进,终有一天,你可以接近自己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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