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在没有准备好没有把握天长地久的时候就不该交付一切也不该如此歇斯底里的渗透到彼此的生活。但是爱本来就盲目,非常盲目,并且还伴随着一切不可预知的天灾人祸。在我们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如脱缰野马,更甚滔天洪水。充斥着吞噬般汲取对方的急切以及收割欲望,如鲠在喉的温柔侵略,没有人能够残存理智。
倘若天帝碰巧的饶恕放过,那便是天赐的福祉。
可惜我们大多数人确无这样的运气。
也许也是感情稍嫌娇气,需要太多的倾注与浇灌。有人曾描绘过所谓最好的爱情,是彼此搀扶的陪伴,不存在贵贱强弱。这样的爱建立在“长久”这个缥渺的大前提上,以息事宁人的姿态小心翼翼。曾经是为我所不屑,直到我被他的火认真烧过,那时的我会多渴望长久。
你是不是一样也有这样一个未曾得到的爱人,我这里说爱人,说的是所爱之人,可能是偏执的要用自己的解释,来假设一个我完成不了偏又耿耿于怀的曾经。
大学是极其……怎么说呢,迷茫吧,至少对大部分人来说是的。经历过高考的洗礼,有那么多的倦怠或梦想要发泄。发泄?这么说的确不为过。每个人都野心勃勃过,然后走在不了了之、过了一段时间不了了之、过了好久不了了之的路上。随即此处应该出现一个转折的意外,我没说,因为那不是我,也不是我想讲的重点。
充满意外又毫无悬念地,我喜欢他。
我爸爸最喜欢充满娱乐性的调侃试探我。他说大学里只有两种人,好好学习的,还有谈恋爱的,我猜你肯定不是第一种。我那一刻心里有些愤然,我想,没错,还有学习好的恋爱狗呢。我当然没说,我说老爸你错了,我是第三种,追逐梦想的人。我把那理解为我隐隐跳动的娱乐精神,后面我又觉得那是我由于自身的懒怠而搁置的不死英雄之梦。英雄之梦,听着高大上还气势磅礴,不过要我问它是什么,我也没法言喻,我只知道在不久的那天,它成了你。
感觉就仿佛是,在喜欢你之后,所有我之前觉得狗血扯淡的“锦囊佳句”,都像在讲我的心情,所谓“情歌千万”都是我脑海深处叫嚣的回音。我说“喜欢”,不是爱,是想表达我对你也许还未情深,也许。我只想摘下你,无关乎明天的安稳。很老套的定律讲恋爱中的人会变成诗人。独自恋爱中的我,并没有想象中的诗意,我称之为索爱者患得患失的顾影自怜。
然后便是如饥似渴的渗透,我企盼与他天天见面时时联系,一句话一个表情都是慰藉。我疯狂的痴迷的在每一个角落填满他的消息,QQ、微信,甚至于支付宝、知乎、网易云音乐,都是他,都是他。旁人不是没有发现端倪的,从我的总是提到的名字,从我与他渐密的交往。我却可以坦然异常,只是聊得来的朋友,很聊得来,安慰他们更是安慰我自己,我以为可以假装忽略我心里叫的那么大声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