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理论文章,解读了近期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一书。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广大党员干部要要以“正己为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保持“心正”、确保“身正”、做到“行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筑牢理想信念底基,保持“心正”。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人也是如此,如果理想信念发生偏移、动摇,最终会被“糖衣炮弹”击中,误入歧途。党员干部也是平常人,面对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有的被蒙蔽双眼、迷失方向,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吸收“理论之氧”,补足“精神之钙”,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做到心静如水,才能不被“收买”,心不为其所动、志不为其所丧、身不为其所累。
涵养自律修身底气,确保“身正”。古人云:“欲修其身者,必先正其心。”党员干部要做好人民的服务者和政策的传递者,一定要严以律己、廉洁自律。在新时代的大环境下,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诱惑考验形形色色,有的党员干部所处的位置更容易取得成绩和荣誉,更容易被鲜花和掌声所包围,干部要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不是设一道、两道关口就够了。对此,只有始终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正心修身、严格自律,加强自我管理,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定力。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的“领头雁”,要始终在工作和生活中加强自身修养,从不搞特殊,不讲排场,坚决不做与自己共产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不讲与自己身份不符的言论,更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谋私利、办私事。
坚守党纪法规底线,做到“行正”。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章明确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之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条标准,认真找准自己的定位,摆正自己的位置。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官场上的“灰色心态”,要敬畏法纪,手不乱伸、神不乱劳、邪不侵正,在面临新情况、遇到新问题的关键时刻,能够冲锋在前、担当在先,不偷懒耍滑、安逸无度。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服务人民上多一些“关情”的责任,在危难时刻中多一些“逆行”的勇气,在为人处世上多一些“克己”的底线,始终做到不越轨、不过界、不触线。(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委组织部 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