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终究还是要还!

《爱尔兰人》在网飞(Netflix)上线后,连忙搞到资源,一睹为快。

弗兰克是个二战退伍老兵。就象《第一滴血》中的蓝博一样,除了杀人,没有其他谋生技能,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茫然不知所措,却在婴儿潮的时代洪流裹挟下,孩子一个一个生下来。养孩子的压力让弗兰克不得不剑走偏锋,把为雇主运送的牛肉整车偷卖掉,这算是弗兰克走上“混社会”道路的开端,一开始就能看出弗兰克的创意和胆大心细。

人生需要贵人相助。弗兰克的贵人出现的是如此偶然,就象邂逅爱情一样,可遇而不可求。

运送牛肉途中,卡车突然抛锚。如果不能尽快修复,一车牛肉将报废变质,这损失能要了弗兰克的老命。

弗兰克玩枪是好手,修车却是个门外汉,束手无策,望车兴叹。恰好在加油站遇上一位个子短小,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小个子搭眼一看就指出了故障所在,帮了弗兰克一个大忙。此时的弗兰克哪里知道,这个名叫罗素的,眼神犀利如炬的小矮子,竟然是费城黑帮的老大,叱咤江湖呼风唤雨的绝对大佬。

从此以后,弗兰克就加入了黑帮,生涯执行暗杀任务凡25次,从未失手,成为黑帮的金牌杀手和高层人物。

人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弗兰克纵横米国东部黑帮,“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杀手生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却可得终老,活了八十多岁。与他同时代的黑帮故交好友,包括他的敌人,几乎无一例外地不得善终,不是暴死街头就是身陷囹圄。

在弗兰克这里,“出来混总要还”的江湖法则似乎不合时宜!既然如此优秀且硕果仅存,总是有其原因的吧?

如今的职场成功学,理论繁复,看完以后唯一的感想就是:职场如战场,甚至如垃圾场,我还上啥班?不如家里蹲,啃老吧。

当然这是戏说,不过凡成功学,总有个毛病,就是把简单的事情往复杂说。做出高深莫测的样子,否则谁买他的书,谁听他的课呢?

晚集以为,凡事还是得往复杂里想,往简单里说。就拿弗兰克来说吧,黑帮生涯,还有比这更残酷的职场吗?所以职场怎么混?还得向弗兰克学习。

一是专业过硬。接受过战火的洗礼,弗兰克的专业技能没得说。不过黑帮火并与战场上的合法杀人,性质还不一样,需要对熟人下手,需要在闹市大开杀戒,需要迎面照脑袋连开六枪,一般人其实玩不了这个!不信去试试?弗兰克有杀手最宝贵的心理素质,事关黑帮生死悠存的重要任务,弗兰克是唯一选择。

二是绝对诚实。弗兰克面临的最大一次考验相当惊心动魄。彼时,刚换了老婆,又添一个千金,手头比较紧。看来,那个年头,混社会的家里也没有余粮啊。于是乎准备挣个外快,注意啊,不是送个外卖,是要把一家大型洗衣店平了。军人出身的弗兰克,准备好炸药、汽油,踩好点,就要行动了,突然被罗素和另一个黑帮老大请去喝茶,问他正搞什么?去洗衣店有什么目的?弗兰克多聪明的人啊,如实相告,毫无隐瞒,包括收了雇主多少钱这样的细节也全盘托出。你说险不险?这洗衣店的大股东是凯特哈维尔扮演的黑帮老大,人家早就掌握弗兰克的动向,只是给罗素面子没有下必杀令。假如弗兰克不老实坦白,必死无疑。由此可见,在老板面前,诚实是有多么重要!

三是站好队伍。罗素是弗兰克一直跟随的大人物,但当时的全美卡车司机工会领袖吉米霍法,也是弗兰克后期效劳的风云人物,其权势如日中天,所辖工会会员达两百万之众。只是性格决定命运,吉米霍法后期太过膨胀固执,动了黑帮大佬们的奶酪,让罗素之流有些担心。在黑帮中,如果说大佬们有些担心,那就是非常担心,要见血了。吉米霍法非常信任倚重弗兰克,罗素等几个大佬知晓弗兰克与吉米霍法的关系不一般,仍然在密谋后决定由弗兰克执行处决任务。弗兰克百感交集,第一次在杀人前犹豫不定,不过还是坚定了立场,两枪结果了吉米霍法这个风云人物。弗兰克其实完全可以通风报信或者倒戈投靠吉米霍法的,他的眼光和格局救了他。

这样说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基本被我否定了,真的这么有成就感吗?其实不然。

弗兰克阳寿虽然八十有余,可是晚景凄凉。最爱的小女儿非常崇敬吉米霍法,知道父亲手刃这位亲爱的叔叔和偶像,从此再也没有理睬过弗兰克,至死不原谅父亲的行为。

一生杀伐决断,多少强人命丧其手?晚年的弗兰克归宿却是养老院。除了护士,无人探望,不知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被爆头的孤魂会不会来找弗兰克喝茶?

个人的后事怎么办?还是亲力亲为吧。弗兰克孤身一人,坐着轮椅,去棺材铺选择款式和颜色,亲自去看现场买墓地。

出来混,终究还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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