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关于政体的分类与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对政体的分类不是完全赞同,他根据政制结构和权力分配的关系来划分政体,将政体划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
共和政体是指权力掌握在全体公民或者部分公民手中的政体;共和政体又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最高权力掌握在全体公民手中是民主政体;最高权力由少数政治人员掌握,则是贵族政体。共和政体的整体原则是品德,即公民要爱祖国爱平等
君主政体是指权力依法由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它与专制政体的区别是,它有一个保障权力依法行使的政治途径。君主政体的整体原则是荣誉,即索求优遇和赏赐的情感,它促使各政治集团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在向公共利益靠拢。
专制政体也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但是它不是依法执政,而是君主按照心情和个人意愿来处理国家问题的政体,政体原则是畏惧。畏惧是被用来扑灭一切引起造反的野心和勇气。
孟德斯鸠认为,上面三种政体中专制政体最不可取,因为它永远不可能在政治上宽容。另外,立法应与政体原则相适应,关于教育法律也应该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