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挍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文王之谓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国。”
译文:滕文公请教怎样治理国家。 孟子说:“百姓的事是不可延缓的。《诗经·豳风·七月》上说:‘白天割取茅草,晚上绞成绳索,赶紧修缮屋顶,很快又将播种百谷。’百姓有一个基本情况,有固定产业的才有坚固的心志,没有固定产业的就没有坚固的心志。如果没有坚固的心志,就会违法乱纪,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等到他们犯了罪,然后加以处罚,就等于设下罗网陷害百姓。哪里有仁德君主在位却做出陷害百姓的事呢?所以贤明的君主一定要恭敬节俭,以礼对待臣下,向百姓征税要有制度。阳虎说过:‘要致富就不能行仁,要行仁就不能致富。’夏朝时,每家五十亩地,实行贡法;商代每家七十亩地,实行助法;周朝每家一百亩地,实行彻法,其实税率都是十分之一。‘彻’是通的意思,‘助’是借的意思。(古代贤人)龙子说:‘征取田税没有比助更好的,最不好的是贡法。贡法是比较若干年的年成,收一个定数。丰年时谷物堆得满地,多征些粮不算暴虐,贡法却收得少;荒年时,每家收成还不够第二年肥田的费用,而贡法却要收到足数。作为百姓的父母,却让百姓整年辛苦劳动,收成都无法养活父母,还须借高利贷来凑足税负,使得老人小孩饿死在田沟山溪中,这样哪里配做百姓的父母呢?’做官的世代享受俸禄,滕国本来就在实行。《诗经·小雅·大田》上说:‘雨先下到我们的公田,然后落到我们的私田。’只有助法才有公田。由此看来,就是周朝也是用助法的。接着,要设立庠、序、学、校来教育他们。庠是教养的意思,校是教导的意思,序是陈列的意思。地方的学校,夏朝称为‘校’,商朝称为‘序’,周朝称为‘庠’;国家设立的大学,称为学,三代都一样。这些机构都是要教人明白伦理关系的。在上位的人明白了伦理关系,底下的百姓就会互相亲爱了。如果有圣王兴起,必定会来效法,这样就成了圣王的老师了。《诗经·大雅·文王》上说:‘周虽是古老的邦国,承受的天命却是新的。’这是讲的周文王。您努力实行吧,也来使您的国家气象一新。”
历史背景:贡、助、彻相传是夏、商、周分别施行的三种赋税制度。 贡是一种定额税,贡额确定了之后,无论年景、收成如何,百姓都要如数缴纳,因此这种时候就会出现孟子说的:丰收之时粮食被浪费,灾荒之时百姓苦不堪言。 到了商代,贡法逐渐被助法所取代。助法是一种劳务税,即百姓不直接上缴实物,而是以帮助国家耕作公田的方式交税。一块井田分成相同的九块地,八块分给八家耕种,一块是公田,八家合种。私田的收成归各家所有,公田的归国家,这样要丰收就一起丰收,歉收就一起歉收,不会给百姓增加多余负担。但每家出力多少,效率该如何计算,又成了新的难题。 于是到了西周,彻法出现了。每一人丁授田一百亩,不分公田私田,一律抽成十分之一。这样打破了公、私田的土地划分,把收成都混在一起,杜绝了偷懒耍滑,也增加了百姓的劳动热情。
井田制在周朝晚期逐渐被废弃,孟子为何还想要努力恢复一个已经破碎的土地制度呢? 如果按照孟子理想中的井田制来施行,好处有三:一是公私分明。人人皆有田可种,各级统治者也有粮可收,各取所需,互不干涉,皆大欢喜。二是分田制禄。周天子按照爵位的不同,把不同大小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民划分给各级官吏。根据土地大小,诸侯百官的官位等级得以确定,同时也解决了他们的俸禄问题。三是稳定百姓。井田制要求土地不可随意买卖,必须按照血缘宗法关系进行继承耕种。百姓被划分到各个贵族阶级的统辖范围内,也就无法随意流动,保证了人民生活的稳定性。
这三条优点,足以让孟子对井田制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