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我还有几个十年

我是在和她的争吵中长大过来的。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第一次和她吵架的原因,因为肉。我打小不吃肉,每每闻到肉味胃酸就会自动分泌,她却是最爱吃肉,尤其是蹄髈,百吃不腻。那会儿我甚至还没上小学,看到餐桌上又是蹄髈,就一个人搬了自己那张小板凳到厨房,孤零零坐在桌前,那会儿人还没桌子高,就只好随便扒拉着几根小菜匆匆咽了几口饭下去。

后来她为了让我吃肉,不惜把我在厨房关了两天,除了肉不给任何食物,我是出了名的强脖子(方言,倔强的意思),愣是一口没碰,后来她也只得作罢,任凭我在不吃肉的人生路上走了二十多年。

在十岁之前,我一直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在大多数小孩都还不知道电脑为何物的时候,我已经注册了七位数的QQ和人侃大山。待我长到十岁那年,家里生意出了问题,一夜之间,我从富二代的生活跌入谷底,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人情冷暖,但是生活中的一些改变却来的措手不及,小孩是最天真也最伤人的,过去似乎和你关系好的恨不得穿一条裤子的小孩,突然开始冷嘲热讽,拍着手唱着改编的儿歌来嘲笑你,抑或三五个人围成圈,以玩闹之名行欺侮之实。

我在最谷底的时候抗拒去上学。她把我带到学校,抽了欺负我最甚的小孩一个耳光,扬长而去。那是我见过她最飒爽也最帅气的一天。

后来她带我去市中心的街头,在那个年代,乞丐还不如如今一般成为职业,她给我十块钱,让我放在乞丐的碗里,我听她的话站到乞丐跟前把钱扔进破旧的碗,她把我骂了一顿,我捂着脸不知为何,她告诉我,放钱是相助,扔钱是怜悯,我的做法又何尝不是一种欺凌。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尊重,后来她再没和我说过这个词。

那几年,父亲去了外省打工,她一个人在家里养我,兼了好几份工,卖过保险,推销过安利,常常被拒之门外,打电话过去也多数是被直接挂掉的命运,她又自学了导游证,还开起一家童装店,童装店生意不错,每周六她都要去进货,去杭州最早的一班车是六点,她天不亮就要起来,早早的批回衣服。

有一个冬天是我跟她一起去的杭州,她从批发市场淘了些衣服,放在一个足够大的黑色塑料袋里,怕袋子不牢,我们一共套了三层,近百件冬装,我试着抱了一下,袋子丝毫不为所动,我尝试了很多次却始终无果,终于还是罢手,我不知道那会儿她那么瘦,究竟是哪来的力气抱着衣服走那么远。

那几年,我们卖掉原来180平的大房子,搬进一个30平的小房子,我心中难受,偏生还在上中学,正是最叛逆的时候,三天两头便是和她吵架,她给我买了很多的营养品,我笑她居然相信安利,她给我买来衣服,我嫌弃不好看不愿意穿,她怕我不爱吃食堂,给我做了中饭让我带到学校,我却嫌麻烦扔在家里。我谈早恋,她苦口婆心劝了我三天,我嫌她烦,摔门而去。后来我回去,她强打着笑容问我晚饭想吃什么,我却突然看到她眼角湿润,似乎哭过一场。
我突然热泪盈眶。

再后来,就很少和她吵架,一直到高考结束。她让我报省里的大学,也好离家近,时时可以回家看看。我却最是不安分,偏偏在所有合适的大学里挑了一所最远的,去往了大西南的重庆,她非要陪我过去,我拗不过,她便陪我乘了35个小时的火车过来,又乘了35个小时火车回去,后来父亲和我说,她回去的时候嫌票贵,便买了硬座,车上受了风寒,回家就是一场大病。这更坚定了我再不允许她送我的心,她便只好每次送我到车站,就站在检票口的外面,我无意中回头,她还总是在那,看着我进去方才离开。

毕业之后,我去了北京,她过来帮我搬家,来的时候带了一整盆的鱼,也不知道是如何带上火车和地铁,但就这么拿到了我的面前,她知道我素来挑食,最爱吃的便是她烧的鱼,少放糖,少放盐,却还是很鲜。我吃了一口,用余光看到了她的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脸上也开始有了斑,笑起来眼角的皱纹也遮不住。

其实她是个很爱美的女生。我看过她年轻时和父亲的合照,不高但很苗条,瓜子脸,笑起来很好看。她和我的父亲年轻时都是相貌姣好的,她也一直以来都用相貌来笑我长残了。
哪怕是在我们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她也没有忘记形象。以至于我一直忘记,原来她也已经迈向了50的大关,真的成为了一个中年人,而我也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和她吵架离家出走的小孩。

她常常与我说让我可以开始考虑婚姻和孩子,趁她年轻还可以帮我带孩子,我说请个保姆便是了,她也就笑笑,没有说话。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今生还能见父母多少次,便是一月一次,便是父母活到百岁,今生恐怕相见次数不过二三百次,数字有限,每次相见都会减少。每每念及于此,我就诚惶诚恐。

我也时常在想,十年之后的我和她又会是怎样。彼时或许我也已经为人父母,懂得当年为什么她为逼我吃肉不惜把我关起来,也懂得为什么她会帮我找场子,也会气急之下揍我。或许彼时她也已经放下工作,可惜脸上的皱纹已经不能再散去。

去年的母亲节,我给她买了一条上海故事的丝巾,她高兴的像个小孩子,逢人便说这是我给她买的礼物,我羞愧至极,20多年朝夕相处,我竟很少送她礼物,很少陪她过节。

毕竟,与她之间,我又还能剩下几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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