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
从草丛中飞出来的,不仅有歌声,还有故事,这就是《廊桥遗梦》。作者,美国的罗伯特·詹姆斯·沃勒。
摄影师罗伯特·金凯,去依阿华州拍摄廊桥,偶遇农妇弗朗西斯卡,短短四天相守,穷尽余生思恋。
既许一人以偏爱,愿尽余生之慷慨。
第一次读《廊桥遗梦》应该是在师范读书时。当时只觉天崩地裂,整个人都陷进去了。
我喜欢罗伯特。他像草原上的豹子,机警,敏捷,充满力量与激情。他像海面上鼓荡的长风,呼啸而来,又转瞬而去,只留下海的清新的气息。他喜欢蓝色。喜欢蓝色的男人,应该有一颗干净而浪漫的心。当他走进弗朗西斯卡的庭院时,她一抬眼,他进入了她的眼睛里,也进入了她的心里。
弗朗西斯卡,在年轻的时候,曾幻想有一个水手来将她带走,浪迹天涯。但是梦中的水手终是没有来到。她嫁给了朴实真诚的理查德,成了一名衣食无忧的农妇。她原本可以一直过着这种平庸而又幸福的生活。可是罗伯特来了,他用尽一生的力量朝她走来,也点燃了她心中那个年轻时的梦想。
“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了这个,弗朗西丝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是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跌落下来,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和生命还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整整四天,他们相拥相爱。仅仅四天,他们相拥相爱。这是灵与性完美的融合。
四天以后,弗朗西斯卡为了家庭,选择了留下。这曾让年轻的我愤怒不已。当罗伯特孑然一身离开的时候,我甚至是恨弗朗西斯卡的。既然爱了,就应该义无反顾。不要曾经拥有,必须天长地久。
那个时候,年轻的我,心里只有爱情,没有责任。总认为可以仗爱走天涯。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第二次读这本书,应该已经是结婚生子了。再读,还是会感觉百转千回,但是我已经不再恨弗朗西斯卡了,只有一声轻叹。我终于理解了她的选择。
她不是一个自由的女人,她有丈夫,有孩子。
“是的,这里的生活方式枯燥乏味。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没有浪漫情调,没有性爱,没有在厨房里烛光中的翩翩起舞,也没有对一个懂得情爱的男人的奇妙的感受。最重要的是没有你。但是我有那该死的责任感,对理查德,对孩子们。单单是我的出走,我的身体离开了这里就会使理查德受不了,单是这一件事就会毁了他。除此之外,更坏的是他得从当地人的亲言碎语中度过余生:那人就是理查德·约翰逊,他那意大利小媳妇几年前跟一个长头发的照相的跑了。理查德必须忍受这种痛苦,而孩子们就要听整个温特塞特在背后叽叽喳喳,他们在这里住多久就得听多久。他们也会感到痛苦,他们会为此而恨我。”
她的丈夫理查德,虽然天性无趣,不懂浪漫,但是他是一个好人,他全心全意地爱着弗朗西斯卡。他给了她安定的生活,给了她一个家。如果理查德是一个流氓恶棍,是一个懒汉醉鬼,都还好,可悲的是,他是一个好人。我们怎么会忍心将剑刺向好人的心脏?如果弗朗西斯卡跟别的男人私奔了,这对理查德来说,比死亡都可怕。
她还有两个孩子。孩子年幼,还不足以理解母亲的感情,也不足以去面对世人的流言蜚语。有一个不贞的母亲,会让他们无法抬头。
为人妻,为人母,她已经没有资格为了爱奋不顾身。我们可以不顾自己,不能不顾亲人。记得当时心里非常难过。既然不能相守,不如从未相遇。一个一直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不会渴望光明,因为他不知道光明为何物。一个从来不曾品尝爱情滋味的女人,也会习惯这种平淡无波的生活。最可怕的是,心中的火焰被点燃,却又不得不分离,余生,只能任这把火在心里越烧越旺,直至把生命烤干。
三生有幸遇见你,纵是悲凉也有情。
前几天,看一位简友写《廊桥遗梦》的读后感,我忍不住又第三次翻看。
还是会喜欢罗伯特。他不会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但他实在是一个迷人的男人。
他身子瘦、高、硬,行动就像草一样自如而有风度,银灰色的头发在耳后长出不少,几乎总是乱蓬蓬的,好像他刚在大风中长途旅行,曾设法用手把它们拢整齐。
他狭长脸,高颧骨,头发从前额垂下,衬托出一对蓝眼睛,好像永远不停地在寻找下一幅拍照对象。
但是现在再来看罗伯特与弗朗西斯卡的故事,我已经能置身事外,冷静对之。
我相信一见钟情,也相信电光石火般的爱情。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些我依然相信。但是我认为,罗伯特与弗朗西斯卡的爱情,不仅仅是因为懂得,还因为特定的环境,特定的人。
如果不是弗朗西斯卡恰好独处一个星期,这段恋情不会发生,最多有一刹那的心动和淡淡的惆怅。如果不是弗朗西斯卡心中还有一个水手的梦想,而罗伯特恰好就像一阵风,给她带来了自由与浪漫的气息,他们的爱情也不会发生。
因缘际会,一切都是恰恰好。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了对的那个人 。
如果弗朗西斯卡抛弃家庭,跟罗伯特浪迹天涯,或许他们的爱情也不会这么荡气回肠。再美好的爱情也会趋向平淡。昙花惊艳了世人,是因为它花期的短暂。弗朗西斯卡对罗伯特说,我可以跟你走,但是如果你因为我,有一点点感到不自由,我都会难过。她说的是正确的。罗伯特属于光,属于影,属于自然,唯独不能属于哪个人。他有一颗放纵不羁的心。他就是一股长风,在空旷的原野上唱着流浪的歌。他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牛仔。
因为只有四天,所以这份恋情永远美丽,永远动人。其实这样也好,有一份爱在心底生暖,让每一个平淡的日子多了一分思念与向往。纵然分别那一刻会有悲凉,但余生会有爱情在心里相伴。
少年时,会飞蛾扑火般奔向爱情,哪怕燃成灰烬,也九死不悔;成年后,初为人妇,为人母,心头压着沉甸甸的道德,宁可不爱,也不要愧悔;而今,心内释然,感觉一切都是命运最好的安排。百般滋味尝过,然后,微笑着对岁月说一声: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