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巧立契据,瞒过女婿,将财产留给了儿子。
有个富人姓张,年纪老了,他的妻子只生下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后来招女婿入赘成了婚。不久之后,张老的妾又生下个儿子,取名一飞,孩子四岁的时候张老病故。
张老病重时对女婿说:“我小妾的儿子不能够担起理财的重任,我的家财理应给你们夫
妻。你只需赡养他们母子俩,不让他们饿死荒野,那就是你积阴德了。”
因此他写下一纸契据:“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女婿,外人不得争夺。”(“张一,这不是我的儿子。家财全部留给女婿,外人不能争夺。”
这样一来, 女婿占有张老的所有家财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了。后来,张老小妾的儿子长大成人,便告到官府要求要分到一份张老遗产。
女婿将张老当年写下的契据呈官审验官员就将张老小妾儿子的诉状搁置一旁不再提起。
过段时间之后,一个姓秦的官员来到这儿,那小妾的儿子再次上告,张老的女婿依旧像上次那样去官府交验契据。
那姓秦的官员更改契据句读,契据变成“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女婿外人,不得争夺。”“张一非,是我的儿子。我的家财全都交给他。女婿是外人,不可抢夺家财。”
他对张老的女婿说:“你丈人明确指出‘女婿是外人’,你还敢斗胆侵占他的家财?你丈人存心把‘飞'写成‘非’,就是担心儿子年幼,恐怕被你所害了。
于是,张老遗产全都被判给了小妾的儿子,大家听了这判决无不称快。
@文若苏 张老以句读模糊的一段契据巧妙地瞒过了女婿保全了家财和儿子。同样一句话, 在不同人看来会有不同的理解。只不过,他这样的做法太过冒险,但也是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