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学生被烧死,班主任被判刑的新闻,劈天盖地而来。各种说法都在网上酝酿膨胀。班主任,是触犯天条了吗?
具体情节不明,不过看评论说这位58岁的班主任还兼着宿管。起火第一时间也去疏通救助学生。但个人的力量毕竟渺小。当不可逆的火情蔓延,她能做的已经做到了,却还要承受牢狱之灾。物伤其类,兔死狐悲。只有老师最懂老师。
这真是一个死局。无论老师怎样做,注定八面受谴责。在这个悲剧里,可悲的是什么呢?最让人痛心的是那些孩子的生命,可是生命的重量还需要再压在老师身上吗?他们已经够悲催的了。即便没有牢狱之灾,可想这位老班主任的余生也不会安然。一闭眼是否就是这些熟悉的孩子呢?而今自己又要锒铛入狱。摧毁一个人的事情不需要很多。
也许真的只有老师当时和那些孩子一同殒身其中,这个局才能破。活下来也是一种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