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长与《山海经》:比爱更罕有的是看见
全世界都知道,阿长给迅哥儿买了山海经。
都觉得阿长是个不错的人儿,虽然粗俗了一点,睡相差了点,爱论人长短一点,但讲故事很是能耐,最重要的是,阿长给迅哥儿买了山海经。阿长甚是喜爱这个哥儿。
讯哥儿,甚是感动,甚至写进书里,深深的祝祷: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再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买本书,就让一个人念念不忘一生,前期对她睡姿不雅粗俗,爱嚼舌根,讲故事毫无逻辑,甚而谋死自己的宠物等等,皆可一笔勾销。至于么?
还别说。真至于。
先生在文章里如是言: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其伟大的神力。
谁不肯呢?谁又不能呢?
细思之,才知,迅哥儿身边的人,比如只愿他背《鉴略》的父亲,比如那个称自己为“小友”但却又十分疏懒的远方叔祖,比如询问“怪哉”虫怒而不答的恩师寿镜吾,乃至慈祥温暖的母亲,大概都是不肯亦或不能的了。
而小小的鲁迅一年间只有正月能去镇上玩一趟,却不幸遭逢书店关门。
那时节,有什么可看的呢?
那时节,破旧的园子都能成为乐园。
那时节,大人和孩子生活在两个世界。
那时节,迅哥儿的小学同学,因专读“人之初,性本善”读得枯燥得要死,只好偷偷的翻开第一页,看那题着“福星高照”四个字的恶鬼一般的魁星像,来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
那时节,孩子能看到有图的书,就有了妙不可言的幸福了。
那时节,父母爱亦是爱的。但《山海经》大抵是不如《鉴略》的
那时节,谁会关心一个小孩子的小小念想呢?谁又看见了孩子那内心不死之欲望呢?谁的眼里,有真正的孩子呢?
阿长。
这个最不可能的人,这个大字不识,迷信禁忌规矩一箩筐,讲故事狗屁不通的,性格咋咋呼呼,家里的长工,竟闷声不响的,买来了哥儿心心念念的“三哼经”。
她什么也不想,在待人方面,她无禁忌,无规矩,无概念,她甚至忘记了她只是个保姆,只是个长工。
她只是很单纯的,看见了这个少年,看见了他焦灼不安的神情,念念不忘的迫切。
只是看见,看见了他的整个灵魂都像一支刚出茧的蝴蝶,些微在颤抖。
就像光一样,忽然照见。
她的心里,一片澄明。
比爱更罕有的,是看见,了了明明,皓月当空。
马丁布伯在《我与你》中说的明白:与“你”的关系直接无间。没有任何概念体系,天赋良知,梦幻想象横亘在“我”与“你”之间。这就是“我”与“你”之间的相遇。
这应该是讯哥儿罕有一次被他人所照见的时刻。一次全然的无目的无功利的被照拂。“我”与“你”之间罕有的一次超越时间的相遇。
灵魂被看见的时刻,就是存在的时刻。
所以,他说: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