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有感
在平常人的眼里,狗只是一种动物,巴克也是。但是巴克拥有一个生命的应该有的姿态,纵使是一条狗,也活得有狗的样子。故在众多的狗中与众不同。
巴克原先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继承了父母的优良血统,在法官家里安逸自在,凭借自身优势和能力在这院子中称王,无狗不服。这样“富二代”般的日子,却被自己最信任的人给狠狠葬送了,只是因为金钱而消失,怒吼和咆哮都在棍棒底下屈服。再次被贩卖到混血主人法兰士手里,经受两千五百英里的雪地拖运,在棍子和牙齿的规则下生存,为了领导权一步步谨慎而凶狠地杀死了史必滋,见识过优胜劣汰,无能和疾病都会殒命于枪棒之下,巴克熬过了长途的折磨,却因无价值被果断抛弃。巴克又被卖给了无知的黑尔和查尔斯,疲惫不堪却没有得到休息,再次启程前往阿拉斯加的道森,一路辎重,十四条狗相继死去,黑尔等人涉险过河,河面破裂而亡。约翰·桑腾因巴克而幸免于难,后在一次急流中被巴克拼命救起,三根肋骨折断。在一次一千磅的赌约之中,巴克用五分钟为约翰·桑腾赚了一千六百美元,为主人清偿债务,后随主人赴东部勘探古老破屋的金矿,途中的自然唤起了巴克古老的野性,最终在主人被叶海兹人杀后,仇恨让巴克进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顺应了内心(原型)的野性呼唤。
人在苦难中会变得阴险狡诈,血液的野蛮之力会迸发,在隐忍和静待中积蓄力量,最终都将会顺应内心的野性呼唤。人的改变和变坏,有的时候并不是人本身的错,是环境和相关的人的错,若非被逼迫,死亡和生存的选择,不存在道德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