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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五蕴世界,是无常的,没有主体的,却不能脱离幻有的现象来存在。一切普遍规定中的实体存在,本质上都具有空的性质,但这不是说,事物消亡之后才呈现出的一种性质,而是作为基本规定贯穿事物的存在论整体。这一“空”性同时赋予事物以时间性和历史性,反向确定了事物在色界的“实有”常在,在大乘佛教中叫作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而在西方存在论哲学中则表现为现象学的存在论分析,即从事物本身出发来找出遮蔽状态下此在的存在论本质。此外,海德格尔经由对上手状态的分析得出,各存在者以因缘相互关联,构成意蕴整体并成为此在的基本在世方式,与佛教中“因缘聚散”的观点相呼应。事物恰是在此牵连中落入红尘世界,被存在者层次上的诸多操劳活动所遮蔽,也正因此遮蔽才可能明见其存在论基础。现象学对遮蔽的解除与中观对自性见的破除,都旨在让事物作为缘起性空的现象自身显明其存在。
早期大乘佛教曾在缘起问题上遭遇理论困境,即对色空的解释模糊不清。若承认极微是实在的,则承认了恒常实体的存在,违背了性空的实质;若说其也是虚幻的,那么“极微”本身又是如何被确定的呢?实则在分析因缘起始问题上,古代希腊哲学也遭遇过相似的困境。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质料说,我们无法用纯粹理性去通达最源始的质料,甚至连它是否存在都难以证实。即使在自然科学相当发达的今天,原子也是可能囊括多个不可知微观量级的存在。理性基地的不可理性化成为存在问题探索的重要障碍。而大乘佛教的解决方案是将“真空”作为“妙有”的规定性本质,贯穿一切事物的因缘始终,这只能看作一种理论体系内部的解释,虽相当具有合理性,却并未改变问题的根源。我认为可以通过重新定义的方式来稍作改观。假设将“有”定义为一定伴随生灭过程的存在,即必须具备时间性。那么极微若是事物永恒的实在实体,则我们可以称其“无”,那么缘起的空性仍然成立。实则龙树菩萨早在中观中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更透彻的诠释。我们在定义时间性时,依赖于将“有”设为前提,但实则前面规定的“有”,包括对时间的解释也是现象层面的。万法的无常,正表现在对这种实有的破除。大乘佛教认为,一切都是不断流逝的状态。“过去”已生,“现在”不留,“未来”未至,那么真正“有”的是什么呢?“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就是描述这种以真空为背景的妙有状态,这个“妙”字的体现恰在于恒常的无常。为什么修行到最后是反而达到的是常、乐、我、净呢?因为明白了无常是常,不二极乐,自性不执,此心本净。
禅宗里面有一个很常见的话头,叫作:万法归一,一归何处?“法”在广义上一般指六识能及的全部现象,所谓“万法”就指世间所能包容的一切现象,本质上都是自性与真如的体现。也就是万事万物最终都归于一个无常,幻有,如来而未来的状态。那么疑情就来了:如果无常是宇宙万物存在的一个根本规律,这一规律又是谁赋予的呢?来自何处呢?其实真空妙有能够悟到这里。一归什么呢?一归万法。万法归一,一归万法。这矛盾吗?不,这恰恰是圆融的大境界。自性与真如都只能通过这个幻有的法界来体现。就好比流水是无定型的,但你抽去其中一个极微时间内的形态,那么一切都不存在了,消失了,这也就是时间之妙门。
这就告诉我们,不能脱离现象去求理,不于法外求一。从现象中来分析事物的本质问题,这在西哲中已然成为一门名为现象学的学问。前面已经提到过了。当然反过来,也不能为现象所困。事与理本来是相互包容的境地,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真正的智慧打通不二法门,不仅是红尘里头的善恶,美丑这些观念,连出入世间的分别心也要消融的。不执名,利,情,财是小悟,不执法,道,事,理乃大悟。其实悟到最后得到了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得到。放下了什么呢?什么也没有放下。此身本来一无所有,得失都是人的观念所造就的。智慧越大,也就越平常。行,住,坐,卧四威仪里面都可见道。但你若执着于去找它,那注定是竹篮子捞水,一场空罢了。有一些哲学思考的人都会发现:事物到了极点就会有偏向相反一极的趋势。比如刚才提到的刹那流水的比喻,就体现了刹那与永恒在极限层面的模糊边界。其实也就是无始无终,没有分别的不二法门。你把一切对立的两面统一起来,是一个混融的圆,圆上的每一点都没有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