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允许央视出错吗,怎样看待央视出错的问题?
某次得闲进入一个博客圈子,就看到一个醒目的标题“我们允许央视出错吗”?其实严谨地说,应该是要问:允许从事央视主播(或者还包括与此相关人员)出差错吗?这样或许就能比较客观地来议论此事了。
对此,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央视作为国家的传媒平台之一,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它的重要性、神圣性以及由此该具备的标准层次那是毫无疑问的,不必细述。而作为央视主播,是国家传媒平台的前台人物,是公众眼中首先注目的焦点。他(她)在荧屏上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荧屏之外的言行不在本论题内)所展现的,那就不仅仅只代表个人形象了。由此可知,从事央视主播人员的内在品质素养、从事专业水准和外在形体相貌等,都必须达到与此岗位相适应的要求。同时,作为公众心目中的明星般的人物,公众自然会对其产生更高的心理期盼。
其次,就央视主播人员个体来讲,他(她)毕竟也还只是个普通凡人嘛。古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之谓,何况即使圣贤也不能说一点毛病没有哇。因为用唯物主义观点来看现实世界,也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这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东西,更何况人乎。说某样东西完美,也只是相对而言的人之主观感受呀。
那么,根据上面的分析,我认为似应这样看待允不允许央视出错的问题较妥当:
一、不能允许出因责任心不强等导致的人为差错,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差错。例如:新闻与事实有出入、关键字词错而致原意或观点谬误、迎合低俗的言行举止或节目等。出了这类差错应下课。
二、不允许老重复犯同样(类似)的低级的尽管是小的差错。如一而再再而三地出同样(类似)的小差错,也反映了责任心问题,我看也不适宜在前台一线了。
三、允许偶尔的口误、身体不适造成的片刻精神不振形态不雅、一时疏忽的举止不得体等等小差错。当然应受到规章制度的考评考核,作为警示。
四、允许因不可预料的天灾人祸造成的影响人们正常观赏节目的视屏差错。
引申——
五、允许公众对央视出错提出批评、建议,起到提醒警示作用,以利于改进完善工作。
六、对于某些人出于不一定可以亮到台面上的目的,刻意来挑刺挖掘报料并集中起来曝光的问题,我想还是一方面加强自身的工作质量,另方面给予正面引导罢。不必太过于愤慨或予以谴责。毕竟绝大多数公众是通情达理、心境宽厚的。
七、我也呼吁同道网友,对央视主播人员出错问题,客观公正地对待,予以善意的批评、建议,但不要苛求人家丝毫无差,更不要拿一点小纰漏来特意再亮相以达到臭(丑)化人家的目的。
浅见对于否,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