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1950年初中苏政府在克里姆林宫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其实当时还有一份很重要的文件,就是《中苏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并最终确定了苏联对新中国的156项援助项目。
不过在执行中有的项目被推迟,有的被合并,有的被分解,156项工程最后实际为150项,包括国防、冶金、能源、机械、化学和轻工业。可以看出,这些大多数是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工业项目,这种投资结构虽然在短期内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影响较小,但对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奠定了新中国工业的基础。
苏联为什么要帮助我们呢?从中国的角度讲,中国当时是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中经济发展程度最落后的国家之一,急需借助大规模的经济援助来发展自己,巩固新生政权。从苏联方面来讲,冷战格局下需要增加与美抗衡的筹码,帮中国就是帮自己。
这150多个项目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项目是在毛泽东首次访苏期间确定的。苏联利用首批贷款的一部分向中国提供50个大型工程项目,包括煤炭电力等能源项目、钢铁等基础工业项目以及国防项目。同时派出一千多名专家来华提供技术支持。他们成为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技术骨干,发挥着巨大作用。中国也派遣了几百名学生和干部赴苏联学习和实习。
第二批项目是1952年8月周恩来率团访苏双方商定了大原则后,李富春等继续与苏方商讨历时八个月确定的。承诺在1953到1959年内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91个规模巨大的工程项目。当时预计第一、第二批企业建成后,中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将大大增强,到1959年,中国钢铁、煤炭、电力、石油等重工业产品将可能相当于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的水平。
第三批项目是在1954年10月赫鲁晓夫率团参加中国国庆五周年庆典期间确定的。包括新建15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协定的141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这一阶段的建设改变了我国工业倚重沿海的状态,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框架。以钢铁工业为例,巩固了以鞍山为中心的东北钢铁基地,同时建成了武钢和宝钢两大基地,使钢铁工业分布由东部沿海向中部地区推进了一大步。
50年代,中苏关系愉快地度过了蜜月期。然而60年代,转入黑暗期。
根本分歧在于对外部环境发展趋势的认知分道扬镳,分别站在了革命的和平的两端。中苏分歧公开化后,赫鲁晓夫命令苏联专家撤回,这对于正处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中国是不小的损失,因为当时80%以上的专家是在核心的国防工业领域工作,撤走专家的同时还向我们逼债。但通过自力更生,到文化大革命时我国已经是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