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葡萄时,小伙伴也馋,于是我规定,如果他们想吃,就拿纸八角来换。
葡萄卖出去也是家庭收入之一,我用葡萄换八角的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大家都知道了。
以至于许多年以后,每每讲来,人人都道我笨,笑我傻。在大人的世界,葡萄也是家产,即是家产,我成败家子应该。
这是败家子,那养家心呢?
那时的大人们,让为养家心就是天亮了上山砍菜,割草,种田,下地劳作,天黑了喂马,关鸡。反之则无。
村里有规定,不准乱割草,但可以讨野菜喂猪,我就拿着蓝子小刀去讨野菜。
别人不知道,但二伯是晓得的,我家已没有猪,只有马,我装着去讨野菜,田间地头随处可去,见到嫩草也一并割了。
这喂猪的菜用来喂马,对马来说,那是上了一个档次的。
二伯说:“从她去讨野菜回来喂马的事可以看出,她是个很聪明的人。”
父亲听了说:“聪明大马刀。”
二伯说:“真的,一般人是想不到的。”
一般人想不到的事我做多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怕坟,深山老林也就不说不讲了,但路边的就很讨厌,你来来去去总是见,那里就只一条路。
陌生的坟,我尊重的叫它“别人的祖宗。”“别人的祖宗”我不怕,自己的祖宗心疼我,还会时时保佑自己。
最怕那种既不是自己祖宗又每天都见的新坟,而且埋在里面的人,你还知道他姓什名谁?什么地点死,怎样死,这坟就烦了,每天见面都令人隔心隔影的。
为了不怕它,我走那段路,就把眼睛蒙起来,别人是眼不见心不烦,我是眼不见心不怕。
当然,路还是要平平安安走的,坟在左边我蒙左眼,坟在右边蒙右眼,下雨打伞只看路,严格控制好视线范围,坚决不让坟出现。
别人不理光头,我理。
我的大灯泡很成功,以至于我去菜地,二伯以为有賊偷菜,好心又风急火潦的跑來凶:“你去人家的菜地干什么?”
人家不是我家吗?
我回头笑笑,说:“伯爷,是我呀。”
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
光着头,我就去骑马,那马不乖,一路狂奔,我在马背,从村口顺大路,骑过来骑过去,飞叉叉的骑一天。
那时也不怕摔跤,后来是马自己累了跑不动,自己乖乖的停了下来。
四年级的人了,每天顶个光头,后来头发渐长,冬天带个帽子,浓眉又大眼的去学校打球,那天还有外校生,外校生和她的大姐姐来我们村找人。
过年嘛,那人真有勇气,大老远跑來点名道姓要找哪个男生,还一副不嫁不回的样子。
既来嫁人,穿衣打扮整得肯定漂亮。
我想,自己是女孩子了,若是男生,铁定也喜欢姐姐那样直来直去的。
我和那女生打一早上球,她都发现不了我是女孩子,我抢她球她就让,我挑球她脸红。
她最后还问我姓名,地址。
这事害我一辈子。
那就是,我觉得女生都太傻了,只要别人稍微对好一点就死心踏地,也还好我不是男的,不然铁定,泡妞也很厉害。
村子的房,户户都大同小异,一般大门是只能从里面锁的,用起来很不方便。
但我渐渐腻烦了,就整一挂勾,白天出门,用勾把门拉回来,勾退回去,虚虚实实,谁又知道。
有时,明明去拖箱拿钥匙,自己却莫名其妙捡了一把梳子,结果可想而到,“噔噔噔”的跑上楼,一会又“噔噔噔”的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