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她腰细得像葫芦,仿佛一碰就折的大女孩;
那个她露出来的一排牙齿白得像刚刚去了皮的杏仁的大女孩;
那个她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浓厚乌黑的披肩发,犹如黑色的瀑布悬垂于半空的大女孩;
那个在我看来,爱文字,爱旅行,有点神经质的双子女,爱真心的朋友,也爱厉害的对手,动时如疯,静时如呆,只有拥抱美食和旅行,才能活得像正常人的大女孩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是啊,那个大女孩如今已经27岁了,成熟中又带着点幼稚。
这不,从谈话开始,她一直是两只手盖住她右边的衣襟的角。当她端起水杯时时,她那两只长时间没离开衣襟角的手掌已是满是汗水。“这是她的可爱处!”我在心里这样想,所以从开始谈话,恒叔并没有看这家伙的眼睛,而是不住地用眼瞟着她那僵直不正常的两只手。越看,越发觉这家伙越盖得紧,甚至偶尔有点微微的抖动。呵,我又在想:恒叔,你动真格也没戏了,我俩已达成一致,秘密合谋,只因“情”这一东西,我还是支持大女孩的选择的。
大女孩,何许人也?其实最爱拉着我去疯的那个大女孩是我堂姐,我二堂叔的大女儿,不过,我并不叫她姐,而是一口一口的叫丽芳,丽芳。原因我也不懂为何,只记着能说话记事以来就一直这么叫了,所幸的是她应得倒是很开心呀!
两天后,那是多少年未变的夏天,宛如未知的光年、未知的季节,大片的林荫遮掩了少许斜阳的夕阳,地面忽暗忽明的一片杂然交错,若即若离,闲空暗淡,光年未满,早已悄然而至的夏天,一个可以让人止步闲谈的路口,上演着我并不陌生,更不惊讶的事实。
近了,更近了,那个恒叔介绍的大哥哥终于来到她的身边,像一座泰山定在她面前,温声说道:“你好!”“你好!”她“嘿嘿”一笑,表情是那样滑稽,又是那样神秘,猛然,她把头一扎,像一条滑溜溜的泥鳅从大哥哥胳膊旁闪过,脚底像抹了油一样飞奔逃走了。27岁的她,被恒叔逼着去相亲,并不太意外,但到了这有点神经质的大女孩身上,可就让她不舒服了,不舒服的结果就是这叛逆之心居然在这27岁的年纪硬生生的,成功的在她身上奇妙的出现了。所以,不明思议,她逃了,结果她的身家在我手里拿着,没及时拿走,就这么一溜不见人了,“可以啊,飞得倒是挺快的。”剩下的那个大哥哥一脸懵,看看我,指指跑走的堂姐,说不出一句话,只能干愣着。而那个逃走又不拿包的大女孩得到的后果就是:当时的她身上只有不足十块钱,想在离别前再看多一眼这个城市(当时我俩坐了2个半小时才到了这“荷城之乡”的)。随便上了一台公交车,伸开腿坐在一个角落里,看着外面的人,点亮了的商店的灯,车驶过的高架桥的墙,和街上不断看到的唯有背影和脸庞。大女孩就在公车的尽头,像被捆在一根绳子上,让车子牵引着穿街过巷,而人们各行其道,默默地走着,或者在窗前休息。当时的感觉,世界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名叫他们的人,他们是幸福的;另一个人是大女孩自己,她则是可怜的,与所有人隔开的,甚至对立的。
那一天,那个大女孩拽着仅有的10块钱,第一次,见她第一次破天荒的从3路公交车的起点坐到了终点,再从终点坐回了起点,call了我电话,赶到见面地点后,对着我发牢骚:“三妹子(我在自家中排行老三,故年长我者都这样称呼我),你说,枉我们这城也称荷城之乡,我愣是环着最佳路线看了一圈,失败啊,太失败了,坐得我这疼那疼的,太失望了!”我眨巴眨巴地望着我面前这个大女孩,一头雾水,敢情人家逃了相亲会,坐了大半天的3路公交车就得来了这么一发牢骚给我!我表示很郁闷,这啥情况!
基于那天的情况,基于这几天的军情,大女孩觉得恒叔虽然没对她那天作为一个“温婉”的南方姑娘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还像个傻子一样落荒而逃的行为而责骂,但是大女孩通过父母这两三天的无言相待,不懂怎的,她居然嗅到了还有危险的味道,大女孩觉得还必须得再次制定逃跑计划才行,不能将就,不能坐以待毙,誓死捍卫自己的想法。于是,大女孩又开始拉着半蒙半懂的我秘密合谋,如何将革命进行到底。
在那几天沉默如迷的日子里,在那几天流殇未完的日子里。那个夏季的傍晚总是特别的冗长。慢慢地,慢慢地,天空开始悄悄闭上眼睛,一点点合上了天幕,从天边开始微微沉下了颜色,一点点暗了下来。
那一天的黄昏,大女孩真的离开了,之身一人去了另一个城市。我不懂,我们这么做对还是错。
梦里,大女孩一直在跟大家说: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如果真的有这三个字,那么我也愿意一直对你们说,可惜,大女孩你去了那里,我们又在这里。
我找不到你,他们也找不到你。
是你,成就了我们的悲伤。
醒后,清醒的看着信上,你的情况。
大女孩那年的离家出走,其实是来到了佛山,凌晨一点孤零零一个人站在天桥上,思考自己该怎么办,突然下大雨了,拖着行李箱疯疯狂的跑着寻找躲雨的地方,却还淋成了狗,最后咬咬牙掏出身上仅有的一百块现金开了一家宾馆,花了80块钱,剩下20买了一些日用品和一桶泡面,吃完沉沉的睡去,睡了不知道多久,感觉头晕眼花,很难受,窗外还下着暴雨,电视机一直在播放着新闻,突然想起来今天还是她自己的生日,那个时候的大女孩觉的自己好委屈,好可怜。那个夏季的雨总是这么的大,大女孩费力地打着伞在空旷的路上艰难地行走。狂风夹着大雨扑面而来,她使劲向前躬着身子,抓紧伞,进一步,退半步,踉踉跄跄地向前走着,就这样一个人在的这佛山的夜里。
快30岁的年纪了,还真的幼稚的很啊!那时,我总是忍不住这样感叹道。去了另一个城市,就这样不顾一切的断了所有的联系,真是绝情。
在那个没有人记得的夏天里,大女孩一个人在佛山打工生活,一次,感冒打针,然后晕倒在医院,躺在病床上想着:要是晕倒在别处,没人发现怎么办呢?这样想着想着就自己哭了。
大女孩一个人在陌生的佛山市待了许久,两年后,回到家乡,父母抱着她流下眼泪,那一刻我突然看到大女孩动容了。大女孩拥抱着二婶说:“妈妈,我以后会好好生活,不让你操心。以前起我不懂事。”当初那个有着成熟的外表,幼稚的心的大女孩在这一刻变得真正的稳重了。
“你曾设想那一路繁花相送的路呢?真真就这样吗?”我似有不甘的问她。
扶了扶将掉下的眼镜,又取下,掏出纸巾擦了擦镜片。“嗯嗯……”她刚要讲话,忽然想起了什么,手忙脚乱地在包里找了找,又匆匆往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了一把零钱,这才放心地又“嗯嗯”两声,站直身子,用特别令人落泪的声音说:“现在的我已由不得自己。走吧,三妹子,今天陪我疯最后一次,咱俩去买根冰棍,一路吃着,唱着,疯着。”
“再见了,我的光年。”说完,大步往前走。
是的,30岁的大女孩再也不是当初的那个大女孩了。
至从大女孩跟他在一起之后,变了好多,我看见大女孩没了以前的开朗,感觉她越来越孤独,越来越寡言,明明那么的不开心,就连说话的时候,都开始感觉不那么顺口。
“在所有物是人非的风景里,挂着我最透明的心事。那些下落不明的时光秘密,只想埋于心底,永不提起。”那时的我心底总是不由得浮现大女孩说的这句话,这句话直到如今都不是很明白的话。
只希望,今后的日子里,大女孩可以好好的,一切安好。
以后的以后,愿她的生活可以如诗如歌,即使我知道,一切都是那么暗淡无光。如同这个光年未满的夏天,好似是没有了波澜的湖面,把最汹涌的潮水深葬于湖底,那些汹涌的潮水慢慢变成了隐藏着的秘密,只留下了安静的没有风雨的过往。
那些草长满地的日子;
那些鸟飞日落的日子;
没人会记得。
那个大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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