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官制
中央:相、卿士、卜、祝、史、师;
王下面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正”是官吏的通称。
车正(刑部司寇、兵部司马)
《左传·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 ,居薛,以为夏车正。’”[1]2000年后西晋杜预注:“ 奚仲为夏禹掌车服、大夫。”
《竹书纪年》卷上:“[ 殷太戊 ]三十一年,命费侯中衍为车正。”
牧正(户部司徒、工部司空)
《左传·哀公元年》:“后緍方娠,姚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2]2000年后西晋杜预注:“牧官之长。”
《尚书立政》宅乃事(庖正),宅乃牧(牧正),宅乃准(车正)。。。立政:任人(庖正)、准夫(车正)、牧作(牧正)三事。。。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庖正)、准人(车正)、牧夫(牧正)。。。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庖正)、牧夫(牧正)、准人(车正)。庖正负责立事、任人。牧正负责组织集体劳动。车正负责训练和执行法律。
庖正(吏部冢宰、礼部宗伯)
《左传·哀公元年》少康“逃奔有虞,为之庖正。”2000年后西晋杜预注:“庖正,掌膳羞之官。”
葵丘之会,天子使宰孔致胙于桓公,曰:“余一人之命有事于文、武,使孔致胙。”
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冢宰负责宗庙祭祀胙肉的分配和官职的分配。
《尚书·甘誓》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通典·职官》夏后之制,亦置六卿。(甘誓曰"乃召六卿"是也。)其官名次,犹承虞制。(礼记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三公各有左右副手为六卿,三公加六卿就是九卿。有扈氏为夏朝三公之一,占有三卿,所以夏启只剩六卿。王400兵(《墨子·明鬼》“虎贲之卒四百人”),分为8队,三公各1800兵,合计5400兵,分为108队,九卿各1马车、600兵,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各50兵。《握奇经》三十二队天冲,十六队风,八队天前冲,十二队地前冲,十二队地轴,八队天后冲,十二轴地后冲,十六队云。合计9马车、5800兵。《墨子·明鬼》“以车九两”,《吕氏春秋·仲秋纪·简选》“必死六千”
夏朝有车正掌管车服,庖正掌管膳食,牧正掌管畜牧,都是直接为王室服务的官吏。三正不同于这些正,指高层次官长,主管政事,通常有二三人。六事之人经常在王左右,地位也很高,有戎事的时候,可以代王统率军队。
此外,比较重要的官还有遒〔qiu囚〕人、啬夫、大理、太史、羲和、瞽〔gu古〕、官师等。
遒人是王的近臣,主要负责下达王命,宣布政令。同时兼有征求意见、下情上达之责。
啬夫是执行国家经济权力的官员。负责征收农业剩余生产物。
大理是具有司法职能的官员。掌管刑狱,调解诉讼。
太史是史官。掌管记事和册籍。
羲和是掌管历法的官员。
瞽即乐师 掌管祭祀和王娱乐时候的音乐
官师是“校”(即学校)的教官,对王也有规谏之责。
地方官制
地方:侯、伯
夏朝已开始按地域划分政区。
“牧”是派往各政区征收贡赋的官员。不过,在夏王的统治下,仍然存在着许多部族,如葛、韦、顾、昆吾、商、周等。这些部族的首领大多称“伯”,也有称“某某氏”的。伯是一方之长,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要受夏王的制约。相传“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另一次大会,“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下》)。夏王芬的时候,“九夷来御(御,指服劳役)”。夏王芒的时候,“命九夷,狩大海,获大鱼”(《竹书纪年》)。这些记载都反映了各部与夏王朝的隶属关系。
政治制度
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可概况为奉“天”罪罚。
奉“天”罪罚的法制观表现为; 一方面统治者的统治依据来自于天命。另一方面打着天的旗号实现统治。
夏奴隶制部落王国是在原始公社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原始公社制度逐渐解体的过程中,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对它的一种摧垮力量。奴隶制国家的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就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国家形成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严格区分姓氏。王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们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
政权结构
国王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其下属的军队、官吏和监狱等,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
夏朝军队的组织形式,在启讨伐有扈氏时,于甘地誓师所作的誓词中,可略见端倪。《史记·夏本纪》云:“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子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启在战争开始之前,召集臣属,声讨有扈氏的罪行,并告诫将士,要忠于职守。立功者赏,违命者严惩不贷。启灭有扈氏之后,诸侯皆臣服。誓词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等,皆军队将士的称谓。
“六卿”,《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
“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国曰:“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左”、“右”,集解引郑玄曰:“左,车左。右,车右。”“御”,集解引孔安国曰:“御以正马为政也。”
车战是夏代的主要战斗形式。蔡沈《书经集传音释?甘誓》云:“古者车战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击刺,御者居中,以主马之驰驱也。”此种由左、右、御三人组合而成的车战形式,一直延续至商、周时期。
正,是夏代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见诸文献的有车正、牧正、庖正等,分别为管理车辆、畜牧和膳食的官吏。《左传·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曾为有仍氏牧正。后“逃奔有虞,为之庖正。”
夏朝设置太史令。太史令终古以谏桀无效而奔商闻名于世。
夏朝有掌管天地四时的官吏。《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云;“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时之官。”
夏王还临时委任臣属执行专门的使命,犹如后世之钦差大臣。《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集解引孔安国曰:“胤国之君受王命往征之。”郑玄曰:“胤,臣名也。”夏朝已制定刑罚。《左传·昭公六年》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史记·夏本纪》所载《甘誓》,对军队的刑罚有具体阐述。“用命,赏于祖。”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有功即赏祖主前,示不专也。”“不用命,僇于社。”集解引孔安国曰;“又载社主,谓之社事。奔北,则僇之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也。”“子则帑僇女。”集解引孔安国曰:“非但止身,辱及女子,言耻累也。”
夏代有监狱。《史记·夏本纪》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索引曰:“狱名”。
历史记载
《礼记·明堂位》说:“夏后氏官百”,百表示多。古代文献对夏朝官制缺少详细记载,这也与国家机器建立初期的官职设置必定粗略有关。即便如此,一些零散的材料仍可使我们对夏朝职官设置有少许了解。
《左传·定公元年》记载:“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车正是主管造车的官。传说奚仲很善于造车,所以做了夏朝的车正。
又《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为夏王前,曾做诸侯有仍氏的牧正,后来又逃到有虞氏那里做庖正。牧正是主管畜牧的官,而庖正是主管膳食的官。夏朝有军队,进行过多次战争,自然有统率军队的官长。
《尚书·甘誓》说: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乃召六卿。”郑玄注说“六卿”是六军的将领,这是用后人的观念作解释,实际的官名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