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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很多次的法律培训,包括谈判、大数据、出庭、诉讼逆转等等,课程的内容很棒,让你看到了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了解可以,沉迷则是不可的,因为,一旦沉迷,事物的顺序就颠倒了,“术”永远是“术”,“道”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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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自己手中的工具有些落伍的时候,内心的焦虑是必然的,而在这个时候,一种治疗焦虑的“培训”出现了,它能治疗你的痛点,满足你的痒点,不用说,这种事物一定具有吸引力。
我也是如此,因为自己在一个三线城市执业,很多最新的技术和知识并不能及时的获取,在这个时候,一个满足你需求的产品出现了,它告诉你,你可以短时间内掌握某项技能,进而走上人生巅峰,你相信这个宣传吗?在一开始,我是不相信的,但是当你进入他们精心布置的场景时,这种“想”就被赋予了。于是,一种观念在你的心中形成,即你只要学会了这项技能,人生巅峰也就离你不远了。但是,真实世界并非如此,如果真能有这样的方法,制造这种产品的人他们也不会轻易告诉你的,更何况是以免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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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家国企沟通案件情况,国企三个部门的负责人按照他们的方式对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询问,并说出了他们的顾虑。在我看来,这些顾虑以及他们询问的事实与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我也直接进行了回复,随之而来的并不是认可,而是他们对于自己观点的维护,并再一次的重复了自己的观点,沟通陷入了僵局。和我一起的张律师接过话题,并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首先,他将国企与自己拉在同一位置“我特别理解你们,我和你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让案件按照我们期望的方向发展,你们的观点我们也认可”;气氛得到了缓和,接下来张律师即没有推翻他们的观点,也没有维护自己的观点,而是站在了第三人的角度“法官”来观察各自观点的合理性:“我们如何看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如何看待问题,因为你、我无法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法官可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从法官的视角入手,让法官能接受我们的观点”;国企的人员开始思考,而不是继续阐述他们的观点,看到时机已经成熟,张律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我们现在的想法是这样的……,因为从这个角度出发,法官对此的认可度最高,法官也只审查案件的关键事实,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他们并不关心,即使我们反复的强调也是无用的”,最终,我们的观点被接受了。
回律所的路上,张律师笑道,我看出你运用了培训课程提到的一些技巧,但技巧毕竟是技巧,如果没有实践的磨炼,技巧再多也没有用处。而且最关键的是我们的理论知识要扎实,没有了理论做基础,再好的技巧也没有作用,而且,只有理论才能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切不可过于夸大了一个方法的作用,方法只有在不断被用的过程中才能产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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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很多痴迷和热衷的目光,他们笃信通过这样的培训可以实现财富自由,但现实是培训的人实现了财富自由,参加培训的人没有。技能只有在应用的过程中才能产生价值,如果没有应用的场景,技能就真的成为了“屠龙术”,很厉害,但是没有用。
经过和张律师的沟通后,看待培训的角度和眼光更加理性,培训就是让我熟悉某个技能,让我知道有这个东西存在,而且培训的前提是找到一个你可以经常运用的技能让它变得更好。此外,如果仅仅是想开拓一些眼界,听一下行业交流会就可以了,你的眼界一定会开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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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只是让你把事情做得更好或者更有效率的方法,如果没有运用“术”的场景,“术”的价值必然降低。而“道”是理论,是基础,在掌握了了解它的前提下,就具备了做事的能力,它没有运用场景的限制,因为它是一种“解读”事物的能力。换句话说,“术”可以无,但“道”不能少,因为它是根本,立足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