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奇葩说》的辩题是该不该把钱捐给走投有路的人,觉得不该的一方认为钱应该捐在刀刃上,可以对世间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列一个表,比较哪些人更需要帮助。但是最后张泉灵提出的一个观点让我若有所思。她说在做慈善时遇到过这样的一个情况:两个家庭的孩子都是先天性聋儿,但都没钱给孩子做人工耳蜗手术。A家庭完全是赤贫状态,父母完全没有收入,全靠政府和亲戚救济。B家庭有一定的收入,如果没有发生重大病故,可以给孩子提供一定的教育、生活保障。那这时应该把钱捐给谁呢?如果按照“谁更走投无路”的原则,那无疑这笔钱应该给A家庭。但是这真的是正确的选择吗?A家庭的孩子即使通过这笔钱治好了病,那之后呢?孩子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及基本的生活保障,孩子将来又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呢?这个孩子的命运可能是从底层的残疾人变成一个底层的正常人而已,这笔钱捐得值吗?
我觉得这其实是两种思维方式的反映。坚持把钱给“最惨”的人奉行的是“公平”的原则,以过程为导向。他们不在乎这笔钱是否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他们在乎的是“合乎天理,无愧于心”。与此相反,坚持把钱给“最可能改变命运”的人奉行的是“效率”的原则,以结果为导向。他们不在乎谁的境遇更惨,他们在乎的是这笔钱花在哪更有效。
联想到前几天的一个新闻:宁德一个23岁的消防员为了救一个90岁的老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网上掀起了这么做到底值不值的讨论。其实我觉得这还是“公平”和“效率”的问题,从公平的角度看,生命没有轻贵之分,凭什么老人的命就更廉价?况且救人是消防员的工作职责,所以不存在不值得的问题。但从效率的角度看,一个23岁的年轻人的人生确实比90岁的老人有更多的可能,对于整个社会他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对于自己,还有很长的人生旅途需要他去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