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杨照的《诗的》《快乐地反复捡球的小狗》

读诗,读到自己喜欢的诗,人就变成了一只捡球的小狗。这里面有某种神秘的人与文字、与声音间的化学作用,只存在于诗的阅读里。所以诗不是知识,因为知识吸收进去了,你不会要一再回到提供知识的遗址上来,你已经把知识搬走了。所以诗也不是经验,因为经验会在重复间变得不再稀奇,变得越来越没有吸引力。

你永远不会了解为什么小狗还要再玩捡球的游戏,也永远不会了解为什么诗可以一读再读。而一读再读的结果就是那些诗转而印在你的心灵上,每一行每一字,甚至每一个空格。

诗烙印在记忆上,读诗变成一种最方便的快乐。


读喜欢的诗会产生一种特别的感受,就像小狗捡球般有某种神秘的人与文字、声音间的化学作用。诗既不是能搬走就完事儿的知识,也不是重复会失去吸引力的经验。

而读诗快乐的缘由在于其有着独特魅力,能一读再读,且每读一次,诗就会印刻在心灵上,从每一行每一字甚至每一个空格都融入记忆,进而读诗就成了一种最方便获取的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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