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晚饭,带着儿子去公园玩沙。儿子很开心,带了很多玩沙的工具,小桶、铲子、耙子等等。我们带的玩具很多,有小朋友借去玩。
玩了一会儿,一个小朋友正在被妈妈吼,他手里拿着儿子的玩具。那个被吼的小朋友哭着跟着妈妈的时候,我儿子过去准备拿回属于自己的玩具。
当时,我并没有很在意。突然听到儿子“哎哟“了一声,随即大哭,用手去摸自己的后背处,眼泪像豆子一样掉下来,我赶紧过去问他怎么啦?儿子哭着指向那个小朋友,说:“他咬我!”我掀开衣服一看,不得了,咬出了红红的一片,看不清牙印了。
我把儿子带到那位妈妈面前,说:“你看,咬成这样了!要去医院看看!”旁边的大人也面露怜惜,点点头说:“去医院!”那位妈妈过了几秒才说:“去医院,我跟你们一起去。”
她儿子一直哭闹,反而我儿子没有哭了,时不时想去摸伤口,都被我制止住了。
路上,我说:“加个微信吧!“她说:“没必要,我不会跑的,我们就住在这里。”我便没有强要她的联系方式。
到了医院,看医生时,医生说要打破伤风,狂犬疫苗,还要吃消炎药。那位妈妈一直说:“狂犬疫苗没必要吧!打破伤风就可以了。”医生说,狂犬疫苗可以打,也可以不打,动物咬了一定要打,人咬了没有强制性要求打,出事儿的概率还是有的。我坚持打。医生说你们商量好。我一直说要打。当时我在心里想的是,就算是我自己出钱,我也是要打的。
那妈妈一直不想要我们打。那位妈妈还出去打电话问别人,还在说没必要打狂犬疫苗。
去划价的时候,一直说:“我把医药费转给你就可以了吧!”划价后,一直说:“那就没事儿了吧?”一副想快点摆脱的样子,想走人的样子,一句安慰我儿子的话都没有。既没有跟我儿子轻言一句“痛不痛?”也没有跟他说:“弟弟咬你是不对的!”更没有说买点好吃的安慰一下孩子。
其实,她如果主动留个电话,说几句好听的话,我会让她早点回去照顾孩子。可她一直不情不愿的样子,让我有点不舒服。
我带着孩子去打了针,处理了一下伤口。
回头出来发现孩子爸爸在跟110通话,说到不能留身份证号码的事儿,说留电话,我问会不会留假的,警察说当面打确认一下。我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便让孩子爸爸拨了她的电话,确认了一下。本来可以就这样愉快的结束了。没想到那女的语气很不好地说了一句:“有必要吗?”当即让我来火:“当然有必要!”她开始跟我吵,我说:“我可以要求你赔偿!我要咨询律师!”她语气很硬!
我咨询了律师,也百度了,确实,这种情况属于侵权,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那女的不停地打电话,搬来了她的救兵,说签协议。
她的救兵是她姐姐、姐夫。两人空手而来,她姐姐过来一看,觉得没什么事儿,没有安慰的话,没有赔礼道歉的样子,要走。我很淡定地说:“我觉得她态度太差,要求赔偿!”她立马像疯了似的,拉着那女的要走,我起身拦着,开始了唇枪舌战。她姐姐不停用手指着我儿子,我条件反射“pia”一巴掌!这下不得了,那女的好似站理了,说:“你打人,你先动手的,这里有摄像头!”我回她:“是你们先动手的,你们咬人!”她竟然怂了。差点打起来,虽然我真不见得打得赢,但当时我一点都不怕。
她姐姐还顾及到他们自己的孩子,怕吓到孩子,要把孩子抱走。我说我孩子也在这,都不能走。我不是不怜惜孩子,而是我的孩子才是受害者,连句安慰的话都没有。
在医院吵架,真的不好,更何况是当着孩子的面。我意识到,但是没有控制住。
我说这里是公共场合,我们去外面。我真心不想跟他们吵,但性格里面有股不认输的劲儿,忍不住。
在门口,他姐姐说:“该打针打针,该吃药,买药吃。”我说:“我买药给你吃,你吃吗?”他姐姐说:“是他要吃药!”我说:“咬你一口,给你打针吃药,行吗?”
人性啊!是善,也是恶!遇善则善,遇恶则恶!我不是真心要赔偿,而是不想让她们轻易逃避责任。
她不愿意留下身份证号码,不愿签“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协议,其实是怕担责任担风险。
我也只是想小小的惩罚一下他们。我们必须到了点才能打针,才能离开医院,我不走,她们也不能走。
她们并不是真恶,如果真恶,我也不会有好果子吃。
可怜了我的孩子,这么热的天,得好好养伤了!可怜了我自己,得忙前忙后,工作孩子舍谁取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