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汉纪一》沛公入关(2)约法三章

十一月,沛公悉召诸县父老、豪杰,谓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民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逾之。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译文:十一月,刘邦将各县的父老和有声望的人全都召集起来,对他们说:“父老们遭受秦朝严刑苛法的苦累已经很久了!我与各路诸侯约定,先入关中的人为王。据此我就应该在关中称王了。如今与父老们约法三章:杀人者处死,伤人者和抢劫者抵罪。除此之外,秦朝的法律统统废除,众官吏和百姓都照旧安定不动。我之所以到这里来,是为了替父老们除害,而不是来欺凌你们的,请你们不必害怕!况且我所以领兵回驻霸上,不过是为了等各路诸侯到来后订立一个约束大家行为的规章罢了。”随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巡行各县、乡、城镇,向人们讲明道理。秦地的百姓都欢喜异常,争相拿着牛、羊、酒食来慰问款待刘邦的官兵。刘邦又辞让不肯接受,说道:“仓库中的粮食还很多,并不缺乏,不想让百姓们破费。”百姓们于是更加高兴,唯恐刘邦不在秦地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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