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Miss罗温柔似水,笑靥如花
Miss罗是我的小学语文老师。
我是三年级转学到广东的。刚到广东除了它的各种甜味吃不习惯外,最大的问题就是语言沟通。
很幸运的就是学校都是实行的普通话教学,平时同学们也都会用普通话跟我交流,很少在我面前说粤语,让我这个初来乍到者感到很暖心,但最让我觉得暖心的就是Miss罗。
她怕我不熟悉学校生活,特地让一个小伙伴帮我解决在学校遇到的一些困难;她观察到我比较胆小,私下鼓励我去竞选班长;她发现我的普通话不好,上课就专门抽我读课文,然后慢慢纠正以此来练习……
相处了一学期下来,她渐渐在周记中发现了我的小秘密——我喜欢写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于是每次周记发下来除了很用心的批语外,还会有满满的鼓励。就是那时开始,Miss罗的鼓励让我的文字梦扬帆起航。
那时QQ特别流行,在流行下我加了Miss罗的QQ,但我不敢和她聊天,怕她认为我不务正业,所以她成了我好友列表里一个特殊的存在。
大部分好友喜欢发一些心情说说,而我喜欢发日志,感觉日志能更全解读我的心。日志的文字太多,并没有多少人会驻足花时间去看,但有一个人总会出现,并且总会留下或长或短的评论,她就是我的Miss罗。
渐渐的在空间写日志成为了我的习惯,看我的日志也成了她的习惯。
初中——倩姐气场全开,自由洒脱
倩姐是我的初中语文老师。
(此处没有图片,倩姐很神秘,但其霸气可以想象)
“我的课不允许迟到,作业必须交。”
这是开学的第一堂语文课,也是第一个一上课就讲规矩的老师。一头大波浪的她全程冷漠脸的给我们讲着她上课的风格以及规矩,那阵仗吓得我们那帮毛头小子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只一味点着头。虽对着这个陌生的老师有点害怕,但我还是记住了她下课前说的一句话,
“我的课除了形式上的规矩,更多的是学习上的自由。”
当时听着很费解,但后来慢慢就懂了。
她经常让我们写作文,但从来没有给我们命题(当然年级统考命题作文不算),她让我们自己自由发挥。
那时的我刚从广东回老家,又变回了留守儿童。正是我思念那根弦绷得最紧的时候,所以我选择了“母亲”这个题材。
意外的这篇小文章使我成为了当时年级里的小名人。听他们说倩姐把这篇作文传给办公室的其他老师看,有老师看哭了。或许并不是我写的多好,只是我写出了我内心真实的思念,真感情打动了他们吧!
有时她也会让我们写诗,还鼓励我们写爱情诗歌,写出我们认为爱情的样子。我的第一首情诗就是从那里出来的。
高中——小林天真烂漫,热血满满
小林是我的高中语文老师。
她当时刚从学校毕业,我们是她的第一届学生。她格外看重,也可能是因为她刚毕业,这时候的教学激情是满满的。在那既长又短的三年,在枯燥的数学里挣扎的时候,最期待的就是语文课了。
最喜欢的部分大概是,下课期间,她走进教室在黑板上抄写一些诗歌,或是一些经典的句子。
她抄写的那些东西是我从来没见过的,而恰巧我又都喜欢。现在还记得我抄录的唐婉的《钗头凤·世情薄》。
那时我们有一项作业就是摘抄自己喜欢的句子或是文章,她说这能让我们忙里偷闲,舒缓舒缓身心。
我除了会摘抄,每次我都会在末尾附上自己的一篇原创,而她能一眼瞧出我的原创,她说有我的味道(我很想知道是个啥味道,但一直忘记问了)。
她针对我这些小文章,总会给出一些很中肯的评论,并且鼓励我多多写原创。
大学——旭哥幽默风趣,才华横溢
旭哥是我的大学老师。
他上的课是《大学语文》,这门课只上一年。(一直想不通,在大学为什么英语作为公共课要上两年,而从小上到大的语文却只上一年,而且并不是每个院系都上)
他给我们上第一节课时,他去教室比较早,打开电脑投影仪后就坐在讲台后看他的书。
他个子矮矮的,脸又看起来很青涩,进教室的同学都没有看出他是我们的老师,只当是哪个同学。其实我们的误解很正常,因为他当时是研一的学生,比我们大不了多少。
他的开场白除了介绍自己的名字外还出了一句诗,让我们猜他的家乡。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杏花村。”这答案当然是没经过脑子就脱口而出的,当时教室笑翻了天。
(具体答案是什么,你们可以猜猜。)
上他的课,他讲的并不多,一周三节课,他会让一两节课给我们讲。讲的题材呢就给一个很大的范围让我们自己从中挖掘喜欢的部分来讲。
我记得我们小组的主题是——如果回到古代,你想成为谁?(人物历史可改变)我当时讲的是《我想成为赵括》,虽然我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他,写讲稿时七七八八的写了一两页。
在高中很少有把讲台当成自己主场的机会,而在他的课上,这样的机会很多。其实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上讲台脚会发抖的那种,在他的课上治好。
因为我当时加入了学校社团的编辑部,要写很多东西,而文笔欠缺的我,就找到他帮我的文章把关。
他在研究生阶段研读的是语言学科,在重要杂志上发表了多篇文章,那专业性是我们看不太懂的,我们最喜欢的就是他填了很多歌词,并在我们学校广为传唱。
另外我还想讲件有趣的事,就是我有点近视加上我走路真的只看路,不喜欢观察周围的人,以至于好几次在路上都是他看到我而我没看到他,为此还我特意写了一首诗向他道歉:
长石阶上
那一抹微笑被耳边的风吹散
化作匆匆的步伐
饭堂里
扬起的手被周围的人群淹没
只留喧闹的声响
转角处
轻问声被同伴的高声打断
剩下远离的空荡
无心错过
却铸成了过错
现在的他在复旦读博,偶尔会回来看看我们这些毛头孩子。
END~
三生有幸,遇到了他们,结下与他们与文字的不解之缘。
在我眼里,文字是小精灵,灵性、活泼。要想写出好的文章,光有灵感是不够的,还得掌握文字的灵性。
很多年过去了,我的文字梦还在慢慢的做着。但万分感到羞愧的是,我的文字功底没什么长进,没有抓住文字的灵性。但我不会放弃的,会依然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着。
未来有文字作伴,再长的旅途都不会孤单。